太原拟上调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物业之家 2012-07-15 23:31

“考虑到企业运行成本的不断升高,目前,我们正考虑会同物价部门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在10日召开的太原市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再动员会上,太原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透露。

据悉,太原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至今13年未作调整,由于价格偏低导致的服务“乱象”屡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太原市物业管理的整体发展。提高太原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已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昨日,记者就此采访太原市物价局服务价格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就此表示,“物价部门关于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已经连续调研3年,相关讨论稿也一改再改,拟于今年下半年上报市政府,争取下半年对标准作出适当调整。”

收费标准13年未调

记者了解到,太原市现行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执行的是2005年由太原市物价局和太原市房管局联合制定的暂行标准,按照物业服务等级划分确定收费标准。

其中,一级服务为0.08元/㎡,二级为0.07元/㎡,三级0.06元/㎡,四级0.05元/㎡,同时规定每一级价格都可在上述基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20%。

事实上,2005年出台的太原市物业服务暂行收费标准,仍是1999年制定的标准,并未作改变。

“2005年的收费标准没变,但物业服务标准却提高了。”太原一家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

太原市物价局服务价格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坦言,2005年物价部门曾准备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但考虑到物价上涨对消费者的负担增加,政府最后还是规定对标准不作提高。

由此而言,太原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至今已有13年未作调整。由于收费偏低,相比周边城市,收费也处于下游水平。

企业变相“降级”服务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13年未变,但同期太原市人均最低工资标准,以及从业人员工资待遇却逐年上升,企业运行成本不断提高,不堪重负,只能通过变相降低服务水平来抵消运行费用。

从今年4月1日起,太原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由980元提高到1125元,从业人员工资待遇也“水涨船高”。

据太原市美佳乐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人李晓红介绍,目前,行业里保洁员的工资基本上是太原市当前最低的工资标准1125元,保安工资基本在1800元—2000元之间。

而2005年收费标准中所提的,“标准可在基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20%”的规定,在物业企业看来,也相当于空文。

收费标准无法提高,企业运行成本“加重”,只能通过降低服务来求得利益。

物业服务投诉不断

由于服务不到位,关于物业服务的投诉也成为相关部门的一大难题。

在太原市委、市政府开展的“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活动中,针对物业管理不规范的意见,成为对房管局评议意见中主要的方面。

“老百姓对物业服务的投诉太多了,企业方面也是由于经费不足苦水不断。”太原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吴彦萍表示。

由于管理落后,目前,太原市物业管理和北京、深圳、广东等先进城市、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规范化、集约化的公司还很少。

“全市至今无一家一级资质企业。”上述太原市房管局人士称,特别指出的是,目前,还有部分物业公司管理服务水平还停留在低层次水平上,满足不了广大业主的要求,有的公司不服务、乱收费,甚至长期实行捆绑式收费,严重违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

根源在于收费标准过低

当前太原市物业管理水平远落后于周边和发达城市,暴露出的问题较多,“物业服务水平再不提质,与周边城市的差距将逐步加大,若不加快整改,将来赶上去的难度更大。”太原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了缩小与周边城市的差距,太原市房管局于近日再次召开动员会,严申一系列举措以“规范”物业管理。

但另一方面,导致物业管理和服务难以“规范”的根源,在于收费标准过低。

对此,太原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相关人员表示,由于企业反映较大,房管局已连续多年与市物价局协调,但一直未果。

物价部门连续调研3年

记者从市物价局服务价格管理处了解到,物价部门已连续三年调研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讨论稿年年出,“但考虑到物价水平上涨对消费者带来的影响,所以没有批准。”相关工作人员说。

事实上,调与不调,物价部门也很纠结。“调了怕老百姓负担重,不调的话,企业压力又很重。”上述人士表示无奈。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2005年标准出台时,太原高层较少,针对住宅电梯运行费没有相关标准,但目前而言,高层建筑已经普遍,但电梯运行费却没有标准。

另外,太原市自来水二次加压费也仍是1995年制定的标准,即0.20元/吨,企业早已无力承受。

“下半年我们将就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上报市政府,争取早日出台。”太原市物价局服务价格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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