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召开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听证会

物业之家 2012-10-31 13:58

物业之家讯:10月30日,由长沙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举行立法听证会,10位代表和4名旁听人发言。

会议针对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主体和时点、一次性表决模式、应急维修情形及程序等多个问题逐一听取意见。

业主代表黄定都不赞成在房屋预告登记证时就开始交维修资金,他希望在房产证下来之后再交。因为现在大多数人是房奴,资金压力很大,延迟交维修资金可以减缓压力。

针对维修资金必须有“双2/3”业主签名同意才能动用造成的资金使用难问题,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一次性表决和应急维修两种模式。

代表王冰赞成一次性表决模式,但建议将单项物业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费用的限额由一万元以下改为三万元以下。

听证会后,长沙市政府法制办会对代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提出具体的处理建议,再将修改后的《办法》草案送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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