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为何“睡大觉”

北京商报 2009-08-03 12:05

据央视近日报道,截至今年2月底,北京共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88亿元,但只有158个小区使用了3073万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占0.17%,剩下99.73%的巨额资金被长期闲置在银行,只能收取低额利息。

面对质疑,业内人士指出,“使用维修资金必须经过2/3业主同意”是造成资金使用率低的根本所在,而对于巨额资金收益率过低的质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昨日回应表示,资金是可以用于购买国债投资的,至于为何不做其他投资,主要是规避风险。

“维修资金使用需2/3业主同意”

遭遇执行尴尬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8%。

就在去年,北京市建委向社会公开征集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并召开专家顾问组会议对征求意见情况进行研讨。经过研究决定,北京市按照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8%进行测算,确定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即多层(6层及6层以下)为每建筑平方米100元;高层(6层以上)为每建筑平方米200元。截至今年2月底,北京共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88亿元,资金使用率低确为事实。

一位长期从事社区物业研究的专家认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维修金的使用需业主2/3投票通过”的规定在实践中根本无法操作,成为维修资金合理使用的最大障碍。“老百姓买房了,交了专项用于住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资金,可等房屋需要维修甚至急需维修的时候,还得等2/3业主投票通过,这就出现了两种情况,一是根本找不齐2/3的业主来投票,再就是有业主认为维修事宜跟自己无关,却要动用公共的维修金,所以不同意,这钱就没法儿用。”

巨额资金交给业主委员会管理?

无法监管 风险巨大

除了对维修资金使用率的质疑外,这笔巨额资金的投资回报也引起了质疑。有专家认为,无论是政府部门、房屋管理部门,还是银行,他们都没有促进住房维修资金保值增值的内在动力。

住建部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资金可以用于购买国债投资,并且北京等城市已经将利率提高至3%,不做其他投资,主要是避免风险。

“实际上现在有部分业主委员会提出这笔钱应该归他们来管,但具体操作细则没有出来,怎么划,划拨完如何监管,一旦出现挪用或者是亏空谁来负责等都是问题。”上述人士表示,具体问题的解决还是需要等待划拨细则出台,“这钱是购房者的,原则上还应该以安全为主”。

专家建言:安全>收益

“事前同意”不如“事后审查”

“实际上这笔钱放在政府监管的银行账户里是比较有保障的,相对于收益问题,我觉得更亟待解决的是怎么能用起来,而且是方便的用起来。”有关专家建言,具体项目使用应该由“事前同意”改为“事后审查”,盘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具体来说,应修改“维修资金使用需2/3业主投票通过”条款,明确业主只需对专项维修资金总体使用方案行使决定权,对总体使用方案中的每一项具体项目的使用由事前同意程序改为事后审查程序,即在总体使用方案中将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的项目按照用途进行分类,比如日常维护、临时损坏、增设设施、更新改造以及情况紧急的使用等,将某些日常的、临时损坏方面的使用支出授权给物业管理公司决定,增设设施、更新改造等方面的支出由管理公司事前做出预算方案,按预算方案执行,“对于那些情况紧急需要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项目,应赋予物业管理公司"先斩后奏"的权力”。

收藏
感谢您的支持
您已经点赞过了
收藏成功,到个人中心查看
请登录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