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物业管理收费将立法管理

物业之家 2013-03-15 11:35

物业之家讯:昨天,珠海市法制局也公布了今年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包括《珠海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6个应当完成项目,和《珠海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等12个预备项目。

立法解决小区物管乱象

据悉,今年政府规章立法项目中,6个应当完成的项目包括:《珠海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珠海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珠海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珠海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珠海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和《珠海市查处城乡规划违法建设行为管理规定》。其中,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已于今年2月份出台。

针对近年来出现问题较多的物业服务管理方面,珠海将立法予以规范。记者了解到,2001年,珠海曾经出台实施政府规章《珠海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不过,由于时代变化,该办法已经与形势发展不相符被废弃。此后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些规范性文件,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作了规定。

“这次对物业服务立法,应该是有针对性地来解决这几年来在物业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比如老旧小区的电梯故障问题、物业管理费的标准问题、物业维修基金的收取等,这些应该都是此次立法的内容。”法律界一名不愿具名的人士分析。

将探索民主立法和开门立法

列入今年预备完成的立法项目有12个,包括《珠海市排水条例实施细则》、《珠海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其维护管理办法》、《珠海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等。

市法制局杨静辉局长介绍,今年市法制局的立法工作重点除按时完成立法项目任务之外,将进一步探索民主立法和开门立法,建立健全公众意见表达和反馈机制,探索和推动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活动;广纳民意,尤其涉及民生的立法项目,必须采用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积极采纳各类合理意见,以提升法规、规章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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