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恶意拖欠物业费或被起诉

物业之家 2013-07-12 09:23

物业之家讯:7月11日,记者从哈市物业办了解到,哈市物业办近日调研哈市75家物业服务企业、230个物业小区2012年收支情况发现,1/3物业小区物业费收缴率不满50%,收缴率最低的只有21。92%,有的社区物业服务站物业费收缴率仅为7%。哈市物业办将在严查物业企业服务质量的同时出台相关政策,今后恶意拖欠物业费用的业主在二手房交易时将受到限制,而且可能被物业企业按违约进行起诉,由法院强制追缴物业费用。

七成以上小区亏损运营

哈市物业办此次调研共涉及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小区200个,社区物业服务站管理的小区30个。物业小区物业费平均收缴率为69%,收缴率50%以下的小区67个,占调查总数33。5%;收缴率50%至70%的小区45个,占22。5%;收缴率70%至90%的小区52个,占26%;收缴率90%以上的小区36个,占18%。200个被调研物业小区2012年物业费应收额为18055。2万元,实收额为12466万元。亏损运营小区165个,占全部调研小区的78。8%。

从物业小区不同服务级别的物业费平均收缴率看,一级服务的收缴率为85。3%,二级服务的收缴率为78。7%,三级服务的收缴率为67。7%,四级服务的收缴率为51。3%。服务等级越低的小区,物业费收缴率越低。社区物业服务站的物业费收缴率更低,有的收缴率仅为7%。

物业费收缴率低 业主物业都很伤

据哈市物业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业主欠费问题已成制约物业管理行业生存和发展的难题。在收费环节上,对欠费业主缺乏有效制约措施,导致物业企业长期亏损,最后不得不退出小区。问题得不到解决,而重新进驻的物业企业也很难支撑得住。频繁的调换物业企业,势必会影响业主利益。

该负责人表示,业主恶意欠费现象看似针对物业企业,其实也影响了缴费业主的利益。部分业主不交费,最终导致设施设备失修、服务质量下降。欠费业主免费享受着降低质量的管理服务,缴费业主却享受不到“质价相符”的服务,这是对缴费业主利益的侵害。

同时,因为有为数不少的欠费业主存在,使得物业企业的成本得不到回收,致使哈市物业企业“吃青春饭”现象较为普遍,这使得其他缴费业主的利益直接被损害。

将出台政策制约恶意欠费业主

哈市物业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服务是一种商品,业主在接受服务的时候有付费的义务。今年哈市物业办在严查物业企业服务质量的同时,将出台相关政策制约恶意欠费业主。

该负责人说,在调查中业主不交费的理由很多,一些业主甚至表示,自己没请物业来服务不必缴费。而小区是一个整体,例如二次加压供水、楼道卫生、楼道照明等物业服务,都是每户居民都能享受到的,在享受服务后不缴物业费明显是不对的。

目前哈市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约为10%,在调研中八成物业企业因物业费没达到90%的收缴率而在降低服务标准运营或是亏损运营。对此,哈市住房局物业办已协调相关部门,拟在今后的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增加一个审验过程,对恶意拖欠物业费业主的二手房交易进行把关。

另外,哈市政府相关部门正在与法院协调,长期恶意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将有可能因违约而被告上法庭,并由法院强制执行追缴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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