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南湖区政协参政议政委开展对口协商 热议物业管理

物业之家 2013-07-22 11:28

图片由南湖区政协提供

业主与物业间的种种矛盾已成为阻碍小区良性发展的“绊脚石”,如何协调好物业与业主彼此的关系,让业主愿意接纳这个大“管家”?据悉,南湖区作为嘉兴市主城区,目前全区共有59个社区,人口50万,小区总数485个,其中物业管理152个、准物业管理(社区管理)203个、小区自治130个,注册在南湖区的物业企业84家。

2012年以来,区住建局成立了物业科,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并组织筹建了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小区物业管理在体制机制上得到了显著推进。但小区物业管理问题依然受到高度关注,针对这一问题,日前,区政协参政议政委围绕“深入推进小区自治管理,不断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开展对口协商,努力推进小区管理工作。

 “部分业主公共责任意识淡薄、社会公德缺失,拒交物业费,尚未树立‘花钱买服务’的意识。另一些业主一旦对服务不满意就拒交物业费,由于从众心理,欠费之风由此蔓延。”协商会上,烟雨物业管理公司有关负责人如此感慨。“还有一些业主购房后空置,他们错误地觉得,没有接受服务,就不应交纳物业管理费。”巴黎都市物业管理相关负责人补充道。

松鹤社区主任在会上表示:“由于自治经费收支难以平衡,老社区物业从业人员中下岗职工、失土农民居多,年龄大、文化低、不稳定,影响服务质量和水平,也影响物业费收取,这就需要继续探索小区自治模式。”对此,栅堰社区负责人表示认同:“老旧小区物业基础设施需要改善,比如绿化面积小、停车位少等,同时产权形式多样,也增加了管理难度,因此需要继续推进老社区改造。”

与会的政协委员围绕小区管理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大家认为,部分业主自己履行义务少、要求服务多,缺少公共责任意识;部分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佳,无视业主正当权利,不认真履行服务合同,处理问题简单粗暴。同时,市、区之间存在体制不清、职责不明,造成管理上的难、乱、推、扯等种种现象以及比较突出的房屋维修基金使用难问题。

黄忠林委员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大对物业行业的监管力度,及时制止违法违约行为,并引导物业公司拓展居家养老、家政等多元业务,实现依法服务、规范服务、人性化服务。同时可以根据居民收入、物价水平、小区实际等,调整物业管理指导价,提高物业公司的积极性。丁雅玲委员提出,要宣传物业管理的重要性和个人诚信理念,对无正当理由拒不交纳物业费的,及时通报到单位,甚至可以走法律程序,法院应缩短诉讼时间。

大家还建议,社区居委会应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为物业公司和业主搭建交流平台;民政部门要继续落实好现有的各项扶持政策,加大小区自治的推进力度;住建部门要创新物业管理方法,比如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开展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等。另外,大家还提出,房屋转让需由物业公司证明其已结清物业费等内容,减少物业公司损失;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市区100平方公里内的住宅小区房屋维修基金尽快下放到南湖区代管,方便居民群众房屋维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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