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出台新物业管理办法 公安等部门可入区执法

物业之家 2013-08-26 12:07

物业之家讯:小区里乱停车、养大型犬、小区临街商铺扰民等问题由谁来管?将于9月1日实施的《常州市物业管理办法》明确公安、卫生、环保、城管等部门可以进入小区执法,这样,业主遇到问题也将投诉有门。

位于常州市中心的河景花园地理位置优越,临街店面也大多被餐饮企业占居。但随之而来的油烟、噪音也一直困扰着住在楼上的居民。居民张先生:“有几年了,我们跟物业管理处反映,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居民毛女士最担心的则是一些小区居民在饲养大型犬:“特别怕大型狗咬小朋友,一下子有疏忽的时候特别怕。电视上报道出来才知道这种事还归公安局管。”“希望公安部门进入小区来管这类事情吗?”“希望,管得严一点更好。”

还有一些小区,乱停车、破墙开店、毁坏绿化等情况屡见不鲜,业主找到物业、社区、街道反映,往往无济于事。常州嘉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黄伟楠说,遇到这些事情,他们也很无奈:“作为我们物业公司来讲,要解决这些问题很困难,牵涉到执法的权限。”

新的物管办法中明确规定,公安、卫生、环保、城管等24个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治安消防、环境卫生、房屋使用、车位车库、绿地绿化、特种设备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执法事项和监督电话,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今后遇到问题,业主可以根据小区内的公示找对口部门联系人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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