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即将出台《物业维修应急资金使用办法》

物业之家 2013-09-05 09:11

物业之家讯:昨日,长春市召开幸福长春工作推进会,市长姜治莹参加会议并讲话。

五项事宜或无需“双2/3”同意

会上透露,长春市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快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物业维修应急资金使用办法》,有望基本解决物业弃管和物业维修资金使用两个老大难问题。《物业维修应急资金使用办法》出台后,以下五项或无需“双2/3”(即: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1.屋面防水损坏造成大面积渗漏的;2. 电梯出现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要求对电梯维修和更新、改造的;3.下水管道严重堵塞,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4. 楼体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的;5.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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