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业主签名 物管涨价被判无效
南方都市报
2013-09-08 23:44
去年9月,祈乐苑物管祈荣物业管理公司贴出通知称,已得到1029户业主同意涨物管费,电梯楼由原来的1元/平方米提升至1.38元/平方米,非电梯楼由原来的0.7元/平方米提升至0.85元/平方米。业主对此提出质疑。经海珠区房管局和物价局协调,物管承认涨价不符合程序并同意退款。
同年12月,物管再次声称已取得737户业主签名同意涨物管费并开始实施涨价。今年1月,业主代表经上门走访业主调查后发现,物管存在伪造业主签名的行为,于是将物管告上法庭。今年4月,该案在海珠区人民法院开庭,庭上,业主举证证明了同意涨价的调查问卷中有192份签名为冒签,而物业管理公司却无法证明签名属真。
9月3日,海珠区人民法院判决物管费涨价无效,业主一审胜诉。广东君之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忠称,此判决生效后,业主可参照判决结果要求物管方退回多缴纳的物管费。但该判决并不能作为要求物管强制执行退费的依据。如若物管拒绝退款,业主则可再次向法院提出诉讼。
南都记者还获悉,因出于对现任物管服务的不满意,祈乐苑小区已于今年6月9日正式成立业委会,在8月24日第二次业主大会上表决通过了更换物管公司的决议,并启动新物管公司的招标程序。这次告物管胜诉后,业委会打算找来第三方对物管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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