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物业企业诚信信息将披露

物业之家 2013-12-17 18:30

物业之家讯:今年天津市将全面启动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市国土房管局、市民政局拟订的《天津市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方案》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首先,将建立物业企业诚信信息系统,系统内容包括物业企业参加招投标、管理项目达标创优、服务合同履行、业主满意度测评、违法违规行为等相关信息。实行诚信信息披露制度,淘汰一批不讲信誉、服务质量差、业主反映强烈的企业。其次,加强物业企业接管与退出小区监管。严格实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新建商品住宅小区全部实行物业管理招投标。第三,加强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着力推动房龄在5年以上、应急解危资金超过5万元的小区,使用应急解危专项资金解决急需维修的突出问题。

《方案》提出要落实街镇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推行社区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其中,联席会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社区民警、业主代表或者居民代表、小区管理负责人等参加。主要负责协调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收缴、使用等问题。

《方案》提出,通过聘请专(兼)职调解员,在区、街镇建立完善物业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明确专职调解主任,把物业管理纠纷作为重点调处内容。《方案》还要求提高物业费收缴率,因物业费收缴发生矛盾纠纷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要主动介入、积极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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