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梯事故 物业失职要担责

物业之家 2013-12-19 18:31

特种设备,听着似乎跟我们的日常生活很远,但提起电梯、游乐设施等,大家一下子就觉得近在身边了。

即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对电梯等特种设备都有哪些具体规定?相关部门对其中一些和老百姓生活关系密切的条文进行了解读。

245万台,我国电梯保有量全球第一

特种设备包括锅炉、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八大类,通常在高压、高温、高空、高速条件下运行,若管理不善,易导致爆炸、坠落等生产和公共事故,严重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

以电梯为例,全国电梯数量由2002年35万台激增至2012年245万台。目前,我国电梯的生产、安装和保有量均居全球第一。截至去年年底,杭州共有57133部电梯在运行,电梯总数较前一年增长了16%,其中客梯38616部,全国排第五。

数量猛增的同时,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更加复杂。仍以电梯为例,近年来我国电梯事故率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但由于保有量激增,一些在用电梯老化严重,维护保养不及时不规范,电梯非正常停运、“困人”甚至“吞人”情况时有发生。

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是安全责任主体

本法确立了“企业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政府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和社会发挥监督作用”三位一体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新模式。

生产环节,法律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等活动规定了行政许可制度。

经营环节,法律禁止销售、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使用环节,法律要求所有特种设备必须向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方可使用,使用单位要落实安全责任,对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定期开展安全检查,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一旦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应当立即停止运行,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小区电梯事故,物业如没尽义务将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从一审时的65条增至现在的101条,补充细化了不少针对性强的条款。

近来连续发生的多起电梯安全事故表明,维护保养是重要环节。据了解,深圳罗湖某大厦电梯事故是由于维护保养人员违规使用液体润滑油对制动器进行润滑,导致电梯制动能力降低。

针对类似问题,法律明确要求电梯维护保养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承担维护保养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作业人员资格;维护保养过程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并落实现场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又如,针对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问题,法律作了专门规定,如果业主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小区的电梯,物业服务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管理义务。一旦发生事故,物业服务单位如果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监管特种设备,政府不是“保姆”是“警察”

在这部法律中,政府部门对特种设备的监管,不是“保姆式”越俎代庖包揽企业责任,而是“警察式”的监管,依法督促产、销、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落实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要求。

法律规定,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以及车站码头、商场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法律规定,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同时,要求监管部门对依法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建立完整的监督管理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便于公众查询。

一部法律的有效实施,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每个人自觉增强安全意识。

因此,使用电梯时、在游乐园玩耍时,要注意安全提示并听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指挥;儿童乘坐扶梯,要有成年人陪同看护;饭馆、家庭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要来源于正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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