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无物业管理小区将试点社区物业服务站

邯郸晚报 2014-06-16 10:13

本报讯(记者刘圆圆)我市许多老旧小区因无物业管理常年脏乱差,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今后,这种情况将有根本性改变。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获悉,《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出台,《意见》中明确规定,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将试点建设社区物业服务站,做好这些小区的长效管理工作。

《意见》中规定,街道办事处是物业管理属地监管主体,主要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和业绩评定,并将结果及时通知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指导业主筹备召开首届业主大会会议,监督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开展正常的自治工作;在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配合下及时处理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和投诉,及时处理在物业管理中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和群发性、突发性事件,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将试点建设社区物业服务站。

《意见》中提到,对现有旧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应根据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采取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原建房单位(售房单位)自行管理、社区组织管理、业主自营式管理等多种方式。对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居民生活水平比较高的旧住宅小区,应积极引进专业化物业管理;对基础设施不健全、低收入人群集中的旧住宅小区,以确保小区的环境卫生和生活秩序为基本服务内容,推行以社区服务站为管理主体、低收费的基本物业服务。

据了解,我市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目前达到60%。下一步,市房管局将全面摸底排查市内无物业小区的情况和数量,制定社区物业服务站试点。

收藏
感谢您的支持
您已经点赞过了
收藏成功,到个人中心查看
请登录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