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依托物业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南京日报 2014-10-22 12:13

“汪代表提出依托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这个思路很好。”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主任科员陈永负责具体承办这一建议。他告诉记者,他与汪晓虹面谈了三四次,电话沟通不下十次,经过反复研究和多次调研,建议内容已经被吸收到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中,前不久正式颁布施行。

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将建立以社会组织、市场企业为主体,社区为依托的服务网络,整合家政、物业、餐饮、物流等服务资源,形成市场广泛参与、服务价格适中的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主要开展以助餐、助医、助浴、助洁、助急、助乐为主要内容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医疗卫生、紧急救援、法律咨询等服务。同时,社区应无偿提供服务用房,引入各类专业化、社会化的养老服务组织,为社区老年人开展日间托老、医疗康复、集中就餐、文体娱乐、老年学习等养老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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