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车停别人车位被“罚”千元 物业:不是罚款而是“停车费”

中国日报网 2014-10-24 15:10

10月19日早,家住长春高格蓝湾小区的高女士和爱人准备送老人去医院看病,可到地下停车场时却被保安拦下,并告知其因为违规停车需要缴纳1000元罚款,当时着急送老人去看病,她爱人便将钱交给了保安,高女士认为此事非常不合理。

女子占别人地下车位出库时被拦下

当天7时许,高女士和爱人发现父亲的身体不舒服,两人非常着急,准备驾车将老人送至医院救治,当时车就停在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内,可当两人赶到停车场准备驾车去医院的时候却被小区的保安拦了下来。

“小区保安说我们的车没停在我们的车位上,要我们交1000元罚款,不交就不让我们走。”高女士说,她家在地下停车场是有车位的,但在停车时为了图方便就没有将车停在自家停车位上,所以保安才会罚款。

当事车主:着急去医院才交千元罚款

高女士表示,当时情况非常紧急,除了她家的车被保安拦住之外,还有几名业主的车也被保安拦住,理由都是因为业主停车不规范。

高女士称,因为当天由于着急送老人去医院,她爱人无奈之下交了1000元罚款,当时保安还给开了一张收据。

“我就感觉这样的罚款是不合理的,我们也不是外面的人,都是小区内的业主,如果不让这样停车,可以先警告我们啊,这样的罚款确实有些不合情理。”高女士说,她承认在停车时没有将车停在自家停车位上,但对于物业保安罚款的行为还是感觉有些难以接受。

保安队长:收费标准以条幅形式公示多日

20日,高女士找到高格蓝湾小区物业准备要回那1000元罚款,但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情需要找保安队长协调才可以。

几经辗转,高女士终于找到了这位保安队长,但却没有要回罚款,理由是物业已经拉起条幅警告多日,所以他们不会退还罚款。

记者在小区内地下车库门前看到,条幅上写着“地下车库实行收费管理,收费标准1分钟到24小时内为1000元,每增加1分钟至24小时增加1000元收费,收费起始日期为2014年10月15日。”下方标注着条幅悬挂日起为2014年10月8日。

这位保安队长表示,当天高女士家的两辆车都在地下停车场内停放,后来高女士开走了一辆车,他们没有追究,但这1000元罚款是不会退还的。他们这么大力度整治地下停车场停车不规范的问题,就是为了让业主们都能规范停车,不要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

“不退就不退吧,我也不差那1000块钱,就是这事感觉有些不合理。”高女士说。

随后,记者看到了当时物业给她开据的收据,上面至写着“今收到×××1000元”,并没有标注具体收款原因。上面还盖着高格蓝湾物业服务中心的印章。

物业经理:治理不规范停车

高格蓝湾物业服务中心李经理表示,此次治理小区内停车不规范问题,是为了维护更多业主的利益。

“很多业主有车位但不停在自家车位,影响其他业主停车。”李经理表示,收取的这1000元钱并不是罚款,而是业主的“停车费”,如果业主认为费用太高,那么就应该规范停车,将车停在自家车位。

随后,记者询问物业公司这样的收费方式是否有物价部门的允许,李经理表示,他们这样做并不是为了收业主的钱,是为了让大家规范停车,所以他们并没有得到物价部门的允许,如果相关部门认为此事不合理或者业主可以签订保证书保证以后规范停车,那么他们可以退还这1000元“停车费”。

律师:物业无权对业主罚款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吉林法序律师事务所李志新律师,他表示,根据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罚款是由行政机关或授权的组织对行政相对人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市民对此有异议是有权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的。

记者 吕孟阳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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