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开出首张小区内违停罚单 车主被罚500元
深圳商报
2014-11-06 10:47
深圳市交警局机动训练大队高警官告诉记者,11月3日接到群众举报,有一辆车停在莲花北村内的市第九幼儿园门口,当时正值孩子们上学高峰期。后来管理处多次联系车主,车主没有及时将车移开。机动车驾驶人未按停车场管理单位的要求停放车辆或者进出停车场,阻碍停车场交通的,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由市公安交管部门根据停车场管理或者住宅区停车场管理单位的请求,责令其立即驶离;拒不驶离或者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有权将其车辆拖离停放地,所发生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可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这是我市第一例小区内违停交警开出的罚单。高警官表示,车主要遵守小区停车场管理规定停车,正确停放车辆。如果出现车辆堵塞小区道路的情况,管理处要求车主移走车辆,车主需要立即将车辆驶离,如果拒绝不驶离,交警将会对其进行处罚。
对此,车主有不同的看法。市民周先生说,小区里面总有一些人喜欢把车停在拐弯的地方,或者停在别人车的车头和车尾,“只顾自己的方便,不管别人的人是应该管管了”。他建议物业或者管理处负起责任来,禁止在主要的出入口通道内停车,发现的拍照取证,三次以上的禁停一个月或者罚款;停车后影响别人出入的,应留下联系方式。
“通知了车主,如果车主一下子赶不回来或者人不在现场就处罚,有些不合理。有时候乱停车是因为实在找不到车位!”刘小姐说,希望交警罚款前以告知车主为前提,车主明知道这件事还故意不把车挪走,再对其进行罚款。(记者 郑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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