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即将出台相关物业收费办法

包头晚报 2014-11-19 11:11

近几年,新小区不断增加,需要和物业公司打交道的业主越来越多了,一些业主遭遇到物业费“说涨就涨”,却弄不清涨价的依据何在,这让部分业主感到无奈。

包头市民任先生购买了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锦尚国际的房子,之前售楼人员说物业费是2元钱,领钥匙时却变成了2.5元。“涨5角钱也不少了,小区目前的设施设备还不完善,物业费还挺贵,这收费依据是什么?”任先生很疑惑。

有类似疑问的还有东亚世纪城四期的业主李先生。“东亚世纪城四期的物业费是1.9元,这个收费比东亚世纪城的二期和三期都高,同一个物业公司,我们交的费用高但没感觉到服务更好啊。”李先生说。

对此,包头市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包头市目前的测算依据仍是国家发改委2004年和2006年发布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结合市场情况和小区内服务内容进行定价的。

“我们又起草了一个关于物业收费办法和等级的管理办法,已经报到了市政府,发改委正在进行成本价格调查。希望这个办法尽早出台,这样的话,对企业和市场来讲就都有据可依了。”市物业管理处处长助理鲁涛说。

“业主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要查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如果对定价有异议,得找开发商协商。后期对物业费有异议,可以向物业管理处反映。”鲁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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