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11家“红牌”物业企业 须接受资质检查
厦门日报
2014-11-28 16:15
本报讯 (记者 张明蕾)10月15日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开始接受省住建厅和市建设局的资质检查,如今已经过企业开展自查整改、企业提请检查审核、各区报送有关信息等三个阶段。昨日,市建设局再度发出通知,公布了第一批被列入红色检查类别的11家企业名单。
这些企业是:厦门鑫源佳物业有限公司、厦门银之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同安和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佰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家景物业有限公司、厦门怡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厦门榕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家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福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光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佰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红色检查类别,意味着企业在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被市或区物业服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但逾期未按规定整改,或投诉较多,或存在相关规定中的处罚情况。
一旦被列入红色检查类别,企业除需提交相关材料外,还需重新接受资质核查。通知中要求,这11家企业必须在12月10日前,到市建设局房管处参加资质检查。逾期不提交核查资料或经核查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市建设局将依法撤回并注销该企业的物业服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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