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继续放开18项价格 小区物业费停车费自行定价
物业之家
2015-01-04 08:54
物业之家讯:昨日,记者从湖北省物价局获悉,今年以来已陆续放开22项、下放17项价格,近期将继续放开18项价格。其中,非保障房物业费、住宅小区停车费等已具备竞争条件的服务价格,今后将全面放开。
已具备竞争条件的服务价格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资产评估服务、税务师事务所服务、律师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等7项。 物价部门表示,今后,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费、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将由开发商、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委员会自行协商价格,不再由政府统一定价标准。
放开后,物业费、停车费价格的调整必须根据物业公司等级、资质等相关情况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物业公司向业主提供的基本服务内容一致,同时物业公司可制定菜单式服务,由业主自行选择服务内容,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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