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一小区不交物业费遭停水 房管局各打50大板

鲁网 2015-01-28 12:20

1月27日,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胜鼎小区的业主刘先生向本网反映称,自己家被物业停了水,缴费遭遇了物业的“捆绑收费”。随后,记者进行了调查。

小区物业切断业主自来水

刘先生告诉记者:“半年前,我的电动车在车库里被人偷走了,找小区物业索要说法,他们对这件事情不管不问,并没有给任何答复。小区所有的车库都是监控的一个死角。之前我家里的电缆曾都被偷过,物业公司说是因为我们家没安防盗窗造成的,我并未追究过物业的责任。其实丢东西的不只我们一家,有一年丢上四辆电动车的,还有一个业主家的防盗门被直接撬开过。这样为业主提供不了服务的物业,我交费还有什么用呀?”

“昨天下午,我们家的水被停了,我去物业交水费时,被告知物业费和水费都是捆绑在一起的,必须先交上物业管理费才能交水费,否则就一直停水。物业有什么权利给业主停水?”刘先生质疑道。

物业工作人员:费用需一起缴纳,不单独收取水费

滨州盛华物业有限公司负责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一名姜姓工作人员称水费和物业费都是在一起缴纳,单独交水费不收取,物业需维持正常运转。

房管局某工作人员:双方各有责任,应同时改正

记者就物业是否有权因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就为业主停水与“捆绑收费”的问题咨询了滨州市房管局物业管理科的一名王姓工作人员。其称,对于物业管理问题,物业有一定的责任,但不是全责,只能说工作不到位,要加强巡逻。对物业公司“捆绑收费”,“业主不交物业费也有过错,这个需要两边都改。物业费和水费捆绑在一起,只能说不合理。收费是行政单位的事,物业公司只是代收。”随后该工作人员又称物业费和水费不是“捆绑交费”,不交物业费,物业也没必要进行服务。但关于物业能否因为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就停水一事并未作答。该工作人员反复强调所解释的内容并不代表房管局,只代表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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