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议加快建立业委会步伐
昨日,市政协召开协商座谈会,对8件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重点提案进行“打包”督办。面对小区物业管理中业主委员会基本缺位,水电暖收费争议不断,物业企业重收费、轻服务等问题,委员们纷纷“把脉开方”。
8件提案关注小区物业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是为小区全体业主服务的,可以说是小区业主聘用的‘保姆’。而实际上物业服务企业往往成了小区事实上的‘主人’,侵占小区公共空间及收益等问题大量出现。”在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委员们热议小区物业管理问题,共提交了8件提案。他们建议,加快推动全市城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加强物业管理条例监督落实,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完善《西安物业管理项目交接管理规定》,提高该规定实施可操作性。同时,建议加快小区业主委员会建立步伐,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物业企业1678家,其中,一级资质23家,二级资质120家,三级及暂定资质1535家,外埠企业备案共计41家。物业从业人员15.6万余人,物业管理项目3158个,管理总面积达到3.34亿平方米。
建议加快业主委员会建立步伐
市政协委员白湘霖表示,业主委员会是维护小区业主合法权益的居民自治组织,西安市物业管理工作从1993年起步,发展至今已20多年,但业主委员会的组建与业主自治的状况严重滞后。
市编办调研发现,目前我市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只占到全市建成小区的20%;而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统计数字则显示,目前全市仅有10%的住宅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部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也处于运作不规范状态。
那么,如何加快业主委员会建立步伐呢?委员们孔令兴、白湘霖等纷纷建议,发挥社区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积极推动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因为社区是最基层的社会服务管理机构,与居民小区日常管理服务联系密切,但社区没有被赋予物业管理相关职责,看得见的解决不了,能解决的看不见,致使部分物业管理纠纷在初始阶段未得到及时调节和化解。因此建议赋予社区在物业管理中的协调职责。
白湘霖还建议,对物业企业除了实行准入机制外,还应有退出和淘汰机制。
专项调研老旧小区管理维修
作为全市物业管理行业的主管部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表示,从今年开始,将每年确定一两个重点课题,开展专项调研,比如老旧小区管理和维修问题、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的问题、物业收费标准与服务质量不相符问题,以及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真正摸清老旧小区现状,研究对策,为决策提供依据。
市人大已将《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列入今年重点立法调研计划,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将密切配合市人大开展立法调研,切实使法规、条例更加符合我市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另外,他们还将对区县、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年初下达物业管理工作具体任务,年底进行检查考评。充分利用《物业管理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企业诚信考评体系,每年公开通报考评结果,对考评差的企业给予相应处罚。
作者: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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