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规范外埠物业企业备案管理
包头日报
2015-08-04 08:41
近日,市物业管理处对我市外埠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了检查。
来包备案的外埠企业都是具备一级、二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有较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服务理念。但在实际工作中,检查组发现个别外埠物业企业在办理了入包备案手续后存在《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企业与实际管理企业不相符、资质挂靠等行为或承诺服务等级与服务标准不一致等问题。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上问题的,责令外埠物业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企业,记入诚信档案并予以媒体曝光,情节严重的企业在两年之内不得承接新的物业管理项目。
通过本次检查,将进一步规范外埠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行为,提高履约意识,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提供服务,让来包备案外埠企业对我市物业企业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真正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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