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矛盾为何屡屡上演?众说纷纭个有个的理

iwuye.com 2009-09-18 09:47

一直以来,物业服务管理收费问题备受市民的关注。“物业服务管理收费如何收取,该收多少,收费标准是怎样制订的”等等始终是市民所热议的话题。相对于有明确收费标准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费用的收取,执行市场调节价进行收取的非住宅房屋的物业费的收取,则常常成为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产生矛盾的“导火索”。近日,有读者反映他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的物业服务管理费收的太高了。
“我家的商铺是面朝大马路的,卫生、安保等问题基本就不要靠物业公司来进行服务,我为什么要交物业管理费呢?再说,就是收取物业管理费,也不至于这么高吧?物业公司收费的依据是什么?”9月15日,读者李先生致电本报说。
据李先生介绍,他在位于市区解放路的豪门花园租了一间商铺,前段时间正当他准备搬进商铺进行装修时,却被物业服务公司告知须先交纳一年的物业管理费,才可搬进商铺。“他们告诉我说每年要交3000元的物业管理费,而且不交就不给我商铺的钥匙。我想知道这样的收费标准有何依据。如果因此而耽误了我做生意,这个损失又该由谁承担呢?”李先生表达了自己的疑问。李先生还说,当时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他,沿街商铺的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是每月1元/平方米。
由于李先生对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和收费标准持有异议,所以李先生就一直没有交纳这笔物业管理费。“由于我没有按照他们的要求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就将我租的商铺的水电都给切断了,而且还将商铺的大门给锁起来了。收费问题可以协商,但物业公司在不告知我的情况下把水电给切断了,他们有这个权力吗?”李先生对物业公司的做法不能理解和接受。另据李先生介绍,前几天他爱人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去物业公司先交了1000多元的物业管理费后,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才将他租的商铺的水电恢复正常。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李先生所说的那家物业服务公司——六安市嘉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据该公司经理汪安平介绍,李先生所租的商铺是新房,由于该商铺一直未售出,所以商铺的钥匙一直由物业公司在进行保管。李先生租了商铺以后,一直没有到物业公司办理交房手续,所以物业公司也就没有将钥匙交给他。“他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私自将商铺大门的锁给剪断了,然后要强行进入商铺进行装修。按照规定,在没有办理交房手续的情况下,业主是不能进住的。”汪安平介绍说。据汪安平介绍,由于李先生一直未能及时交纳物业管理费,所以交房手续也就一直没能办下来。至于李先生质疑的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有何依据,汪安平说:“按照物价部门的文件,商铺的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执行的是市场调节价,也就是说没有一个统一的收费标准。1块钱每平方米也是经过我们和业主委员会的成员们进行协商后,在征得他们同意的情况下执行的,并非随意收取。”
在谈到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切断了李先生商铺的水电问题时,汪安平解释说:“这些商铺的水电并非单独立户,而是从我们物业公司的一个总表中分离出来的,也就是说水电现在都还是我们物业公司的。在李先生未办理交房手续的情况下,我们就可以视为他不是业主,那么我们就有权利不允许他进住该商铺,包括不供应水电。只有在他办理好交房手续后,我们才能提供水电的供应。”
据六安市房管局物业管理科负责人汪振路介绍,目前,非住宅,包括商铺,在物业管理费的收取上,执行的是市场调节价,具体的收费标准应由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共同协商。在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后,物业公司可按照协商好的收费标准对物业管理费进行收取。如果在收费问题上双方有不同意见,应协商解决。但物业公司无权私自切断业主的水电。“私自切断业主的水电,这是不允许的。所有问题双方应依法、依规定协商解决。”汪振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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