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百业主违规加装防盗门 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引纠纷
广州日报讯 (记者黄健源 通讯员杨倩倩、梁冬)记者昨日从禅城区城管部门获悉,城管部门将对季华五路佛山万科广场小区191户业主擅自占用门前物业共用部位安装防盗门的违法行为进行逐步立案,另外还有两户业主已自行拆除占用公共部分的防盗门。
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引纠纷
据了解,当事人之一唐先生于2014年购买了该万科广场小区的一套房子。装修新房时,他发现相邻多户业主将门前物业共用部位进行安装防盗门,于是他也效仿安装。去年1月他被邻居投诉到禅城区环城局祖庙分局。祖庙分局在去年6月已进行立案以及处罚。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唐先生表示,该处万科楼盘大部分业主都占用了门前物业共用部位,其将上述情况向祖庙分局进行了反映并提出行政复议。
记者来到该小区,在唐先生家门外,记者看到其房门外约1米长的公共通道已安装上了防盗铁门。记者发现,在该楼盘不少楼层的相同位置都存在门前物业共用部位被占用安装防盗门的情况。有的将防盗门外扩了约1米,而有的近两米,更有甚者占用了消防通道。
据执法人员介绍,上述情况集中出现在该楼盘的4、5、7、8座,193户都有不同程度的占用门前物业共用部位安装防盗门的情况,大部分已经装好,余下的已被执法人员叫停。
祖庙城管部门已经介入
在出现上述情况后,祖庙分局于去年7月至今年1月已陆续开出75份《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询问调查通知书》,要求业主进行整改并到祖庙分局接受询问调查,截至今年3月,其中的两户业主已自行拆除占用公共部分的防盗门。
3月1日,由祖庙分局牵头组织召开协调会,就业主占用物业共用部位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强调由于业主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属于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的行为,要求其拆除整改。如不拆除整改,执法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对上述违法当事人进行逐步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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