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召开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现场会

福建省物价局 2009-11-10 11:24

福建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改变以往物业服务收费由单个项目定价转为实行类别定价,自2007年3月执行以来,对规范福建省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引导业主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等方面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全省9个设区市都认真贯彻,适时制定出台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特别是厦门市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中,正视问题不回避,找准工作切入点,在全省首创对物业服务收费实行菜单式管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有效地化解物业服务收费方面的矛盾和纠纷,赢得社会的赞誉。

日前,福建省局在厦门市召开由各设区市物价局分管房地产价格的局领导和科(处)长参加的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现场会,厦门市物价局做经验介绍,对我省修订拟出台的《福建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并现场参观、了解厦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情况。

通过现场学习和交流,代表们一致认为,厦门市的做法强化了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管,在化解价格矛盾,提高工作效率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并表示将借鉴厦门市的经验,同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维护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利益,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收藏
感谢您的支持
您已经点赞过了
收藏成功,到个人中心查看
请登录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