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装修房屋漏水 业主状告物管

iwuye.com 2009-11-10 09:11

物业之家讯:龙岗某小区业主徐先生在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极力推荐之下,和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合同,不料装修后房屋出现脱落及水管爆裂等状况。徐先生将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承担其16250元损失,被一审法院驳回。徐先生不服提出上诉。昨日,此案在深圳市中院二审开庭。

徐先生诉称:2003年10月,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向他推荐某装饰公司承接他住所的装修工程,之后他与装饰公司签订合同,并支付了费用。房屋装修后约两个月,徐先生住所的墙面、地面等均出现脱落、起皮及水管爆裂,导致室内被水浸泡,地板多处裂缝。徐先生曾多次找装饰公司,要求重新装修或退回装修费。后经查实,该装饰公司早已被工商部门吊销。物业管理公司曾主动找到徐先生,答应赔偿其5000元或免费重新装修,最后并未兑现承诺。

龙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此案是某装饰公司不当装修给徐先生造成损失,物业管理公司并非合同当事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给徐先生的小区用户手册中,虽推荐了装饰公司,但徐先生完全有权自主选择装修公司。该院作出一审驳回徐先生诉讼请求。

深圳市中院二审开庭后,法官主持调解,徐先生表示愿意调解。物业管理公司则称,徐先生已拖欠1万多元管理费,如其同意支付管理费,该公司可抵扣部分款项返还徐先生。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本站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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