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租赁合同迟迟无着落 公司开不了

搜房网 2009-11-11 08:39

这里租金比旁边出租屋高出一倍多,我们租用这里就是听说能办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从而办营业执照开公司,但如今物业公司又说办不成,这可怎么办?”日前,民治街道民企大厦部分租户遇到这样的烦心事,租用集资房原为开公司,但房屋租赁合同迟迟没有着落,让他们很担心。

一张写着1000元的“送货单”,收货单位标着41×房,这张单子就是刘先生租用房子的押金单。“送货单竟然充当押金单,这些不规范的行为我们都已经不计较了,但物业管理公司竟然说这些房子不能办房屋租赁合同,可把我们给愁坏了!”刘先生对记者说。

据他介绍,8月份他开车经过民治大道牛栏前社区路段时,看到路旁一栋名为民企的大厦正在招租。“他们当时挂出横幅,宣称这里是商住两用房能开公司。我正准备开一家纺织公司,也是急着找办公地点,这里的价格还算比较便宜。”

冲着这个,刘先生交了1000元的押金。交完钱后,他急着要物业公司去办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但迟迟没有答复。

王女士也面临刘先生同样的问题。她的公司已经迁到这栋大厦两个月了,因为营业执照没有办下来,公司业务都不敢开展。

民企大厦是否能办理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大厦物业管理工作人员提供了一名姓邓的负责人电话,记者拨打过去,对方却不接受采访。而民治街道办城建科在接受咨询时表示,根据深圳市处理历史遗留房屋的办法,如果是2004年10月28日前建成的房子,他们都能办理房屋租赁合同,但如果是此后建成的,房屋都必须有复工证明才能依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这应该由业主方来提供。

“旁边的民房才租800元一间,我们到民企大厦租房就是为了办营业执照开公司,希望物业公司能积极配合,让我们这些小公司尽快开业!”王女士代表部分租户说出了自己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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