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被停电催缴10年管理费 物管实属很无奈

iwuye.com 2011-01-19 09:36

物业之家讯:从去年12月起,天河区车陂路鸿发广场的居民们接到物管公司的通知,要求补交过去10年的物业管理费。最近物管公司还采取停电等手段进行催缴,对居民生活造成很大困扰。而房管部门表示物管费确应由租户承担。

居民:停电30小时很难受

去年12月29日,家住天河区车陂路鸿发广场的居民陈先生就收到一份催交款通知,由现物管公司发出的通知要求居民们缴纳从1999年4月至2010年12月共140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按每平方米0.5元算共4000多元。而物管公司将退还10年2100元的垃圾费,陈先生需要补交2000多元的管理费。这次收到催缴“十年管理费”通知的居民大概有七八十户,其中有十多户是拥有房产证的业主,其余均是租住公房的租户。陈先生告诉记者,他们这些租户是当年为配合内环路建设的拆迁居民,当年房管部门购入鸿发广场的近百套房屋,租给拆迁居民和一些低保户居住。

“在租赁合同上,对于物业管理费并无明确的说法,过了10年现在突然说要收几千元,让人觉得莫名其妙。”陈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与房管部门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上并未找到关于物业管理费用的说明,陈先生说这几栋楼里面有很多低保户和夫妻两人都是下了岗的居民,突然要收两三千元对于他们来说是不小的负担。同住在鸿发广场的张小姐告诉记者,现在这家物管公司是开发商留下的,不少居民对他们的服务一直都不太满意,“楼梯灯坏了,都是我们自己出钱买灯泡来换的。”由于一直未能成立业主委员会,因此也未能更换物管公司。

最让居民们感到不满的是,物管公司以停电进行追讨,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我们最长的一次被停了30个小时的电,这么冷的天有多难受啊”租住公房的王先生说起这件事就十分气愤,收到这份通知后,七八十户居民就被轮流拉闸停电,有的停了几个小时,有的停了近30个小时,居民只得到物管公司承诺尽快交费,才恢复了电力供应。“我们向派出所、居委会、供电部门反映情况,他们也只是让我们自己调解,并未制止物管公司拉电闸”王先生说。

物管:停电追讨实属无奈之举

记者来到鸿发广场的天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该处的工作人员范先生告诉记者,管理费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这些房屋的产权是属于广州市逸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天河区房管局员村、沙河房管站),管理处由于不清楚物管费用该由业主还是承租人来承担,因此一直只是收取每户每月15元的垃圾费。2008年,天友公司向房管部门申请复核收管理费,但由于未获批复,并未用力去追款。

2010年,天友公司再次向房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房管部门出具了回复公函。范先生把一份落款是逸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函拿给记者看,上面写明“按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规定,小区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自行支付”。范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七八十户的住户中已有近30户缴纳了管理费,有不少住户已预约好在这两天内补交管理费。对于停电追讨管理费的方式,范先生表示这也是无奈之举:“08年的时候我们一样派通知出公告,但居民们就是不来交钱,我们也是没办法的”。

关于居民们认为物管公司服务不到位,范先生说目前物管公司提供上门抄水表、公共清洁(收垃圾)、小区安保、定期清理化粪池等服务,符合该收费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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