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拒缴物业费 小区物业公司:电梯卡难升级!

扬州物业网 2014-12-10 08:30

【市民反映】

近日,有市民在寄语市长上反映,首开水印西堤小区物业公司以业主不缴纳物业管理费为由,不对业主的电梯卡进行升级,使得业主无法使用电梯,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此举明显侵权。另外,业主不是不愿意缴纳物业管理费,而是物业公司违约在先,其服务内容并未达到六级标准的要求。比如:对外来人员,车辆登记的管理;对小区车辆停放的管理;对公共卫生的管理等,都与六级标准的要求相差甚远,业主要求物业公司对已交的物业费打折,次年如果物业公司基本按照六级标准来执行,那么业主同意足额支付物业费,可是,业主就小区物业管理问题与物业公司多次沟通未果,因此,希望相关部门能解决此事,让业主恢复正常生活。

【部门回应】

关于小区业主反映水印西堤物业公司以业主不缴物业费为由不给业主电梯卡升级的问题,现答复如下:物业服务是有偿服务,物业服务费是物业公司赖以生存的根本。业主应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如果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要求物业公司整改,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或向所在地社区提议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对物业服务活动进行更好更直接的监督与协调;或向所在地区房管局反映,请他们予以协调。如果以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为由拒缴物业费,将会使小区物业服务陷入恶性循环。另外,物业公司也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通过服务赢得业主的信赖与支持。对于业主不缴费的问题,要先对照合同约定自查自纠,与业主友好协商解决;或通过司法途径等规范方式解决,不应以其他方式将物业服务费进行捆绑。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市府办2013年44号文件“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精神,相关部门已要求邗江区房管局督促物业公司积极与业主沟通协商,同时也请业主积极配合物业公司的工作。

来源:寄语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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