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房主拖欠物业费 新房主不幸遭连累

扬州物业网 2014-12-18 08:30

都说“冤有头,债有主”,但不是自己欠下的“债”,“债主”也要自己还,这着实是一件让人郁闷的事,市区的周女士就遇上了这样的麻烦。

原房主拖欠物业费

新房主成“替罪羔羊”

周女士告诉记者,她在一位张姓老板的手上买了一套金轮星城一百二十多平的房子,未曾想新房刚住了几个月,物业人员就一直向自己讨要物业费。周女士疑惑,自家才刚住进小区怎么就要交物业费了呢?经过了解,物业人员催缴的物业费是原房主张老板欠下的。原来这位张老板已经有一年半未交物业费了,金额总计三千元。而小区物管现在只认房屋房主,所以就一直跟周女士讨要未缴清的物业费。

周女士认为,张老板欠下的物业费应该由张老板本人缴纳,于是周女士几次联系张老板说明此事。但是张老板表示,既然房子已经卖给了周女士,那么自己就没有再交物业费的责任,房屋的所有事情都与自己无关。几次的沟通协调无果,张女士也很郁闷纠结。

原房主抱怨物业工作不到位

愿意承担部分物业费

为解决此事,记者找到了原房主张老板,张老板承认了自己欠缴物业费的事实。他表示,自己不交物业费是有原因的,小区的物管很不负责,自己居住在小区的那段时间里并未享受到物业的服务。张老板告诉记者,小区里很多业主跟自己一样,卖了房子也没有缴清物业费用,那些房主没有跟原房主讨要物业费,现在周女士却一直跟自己催要,自己的心里很不舒服。

目前,张老板同意给周女士1000元以补贴部分物业费。周女士不同意,“明明是与自己无关的费用为何自己还要承担部分?”

房屋买卖应前往物业处登记

向新房主催缴实为无奈之举

原房主欠下的物业费为何要求新房主补交?就此事,记者来到了金轮星城小区物业管理处。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向新房主讨要欠缴的物业费也是没办法的。原房主欠缴物业费的情况下将房屋售出,也未前往物业处登记相关信息,物业人员不了解业主之间的房屋买卖,找不到原房主,也就只好向新房主催缴物业费了。物业工作人员解释,现在房屋买卖需要原业主、新业主以及中介三方一起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手续,之后房屋才好过户,物业人员也需要将房屋的户主以及家庭成员的信息进行修改,同时结算原房主之前欠下的物业费用。就目前周女士的情况而言,原房主直接出售房屋给周女士,双方并未前往物业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周女士自身也有责任。

对于原房主张老板提出的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的问题,该物业工作人员则表示,小区业主对物业服务有任何意见或是不满都可以直接提出来,物业人员会及时改正。可是业主以物业服务不到位为由而拒缴物业费的行为却是不合理的。

新房主有义务缴纳原房主欠下的物业费?

律师回应:不合理

那么周女士是否有义务替原房主张老板缴纳这笔欠下的物业费呢?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律师告诉记者,按照规定,房屋在过户之前,物业费应该由原业主缴纳,直至房屋过户之日起;新业主对房屋过户之日后的物业服务承担相应的费用。而物业公司因找不到原房主而要求新房主缴纳过户之前的物业费用,这一行为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

根据律师的说法,物业向周女士催要物业费的行为是不正确的,物业应当向原房主张先生讨要这笔费用。最终,为尽快解决这一问题,周女士自认倒霉,同意原房主张老板给出1800元,自己补贴剩下的费用。

记者提醒,作为消费者,买房之前一定要把债务问题弄清楚,否则遇到纠纷会非常麻烦。而房屋买卖除了办理相关的交易手续外,其他的环节也要考虑到位,房屋买卖双方都需要慎重对待。(物业网编辑高静)

【小贴士】

二手房买卖物业交接流程

1)结清水表账单。

交房之前,买家要询问卖家是否已付清水费,同时别忘了保留交房日上个月份已缴纳的水费账单收据。

2)告知电表状况。

在房屋交接验收时,买家必须亲自查验电表有否移动、改装、线路走向是否正常等,同时保留交房日上个月份已缴纳的电费账单收据。

3)协助煤气过户。

按照燃气公司的规定,买卖双方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且已写明本房价已包含燃气设施费以及双方的身份证、卖家在交房日前一个月已缴纳的煤气费账单,一起到燃气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4)签订新的物业供暖协议。

有供暖的城市要注意与物业签订新的物业供暖协议,以免影响来年供暖。

5)结清电话费。

购房者可以让原房主将电话移走,然后另外申请安装电话。如确因电话线路或号源紧张而非要卖家的不可,那么在交房前就要和卖家一起到电信部门办截止到交房日的结算账单,一并结清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6)协助有线电视过户。

在房屋交接时买家可要求卖家提交交房日上月的有线电视费收据凭证,以及有线电视凭证。买家凭上述两样资料和新的房地产权证,即可办理过户手续。

7)结算维修基金。

按照相关规定,住宅转让时,维修基金账户中剩余部分的款额是不予退还的,其中卖家缴纳的剩余部分,由物业管理企业提供证明,凭《住宅维修基金结算交割单》可向买家收取,同时维修基金的所有人更名为买家。

8)附属设施。

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等事项进行验收,其中比较容易被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

9)迁移户口。

买家在房屋交接日前一天可到相关部门查阅卖家的户口是否已经迁出。如果卖家户口要在交房后才可迁出,则买家一定要与卖家就此问题约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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