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取过户费、燃气开户费是否合理?
扬州物业网
2014-12-19 08:30
【市民反映】有市民反映,广福花园是2014年9月分的房子,现在母子之间过户,九龙物业收取300元过户费,请问这笔收费是否有依据?
该市民还反映,九龙物业统一登记需要办理天然气开通的住户,并每户收取60元,不知道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而且物业至今未给业主收据。希望有关部门能给出回复。
【部门回应】房管局:关于您咨询广福花园九龙物业收取过户费300元和天然气开户手续费60元是否合理的问题,现答复如下:经了解,物业公司未收取过300元的过户费,疑是拆迁公司所收取。天然气开户收取的60元是物业公司应部分业主要求代为办理天然气开户时收取的有偿服务费。根据《扬州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扬价服[2009]79号)的相关规定,为满足部分业主、使用人需要或接受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和代收代办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如果您还有关于收费方面的疑问,根据相关规定及部门职能分工,可直接向市物价部门反映和咨询。
来源:扬州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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