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阻止电信光纤到户施工
扬州物业网
2015-02-05 08:30
【市民反映】有市民在“寄语市长”上反映,蒋王栖祥苑金阳光物业人员阻止电信光纤到户施工,而工信部有明文规定严禁物业公司阻止电信企业进行光纤到户改造,但是金阳光物业公司对电信提出大额进场费,使得业主无法使用光纤宽带,望有关部门及时解决,谢谢!
【部门回应】房管局: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省住建厅和信管局《关于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共建共享工作的通知》(苏建科〔2010〕308号)等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通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通信业务的权利。同时,通信运营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我们已要求物业公司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如果确实存在物业公司收取进场费的问题,相关通信运营单位可直接向市物价部门举报,由物价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来源:寄语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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