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江花都]组织骨干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扬州物业网 2016-06-28 08:30

许多业主都认为,车辆停放在小区内被碰擦,物业收取了相关费用,就有义务负责维修。近日,物业管理处主任宋书祥针对“车辆停放服务费包含哪些”及“业主在小区内发生车损,由谁维修”等突出矛盾,对管理处骨干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根据市房管局、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明确车辆停放租金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律师建议等内容,物业公司收取的“车辆停放服务费”仅包含保洁、秩序维护、管理服务人员费用、相关公共责任险及法定税费等,并不包括对业主的车辆管理费。

最后,大家还学习了“楼下业主堵塞卫生间管道造成楼上反水问题”、“原业主拖欠的物管费,新业主是否需要交纳?”、“物业禁装防盗网,业主被盗谁担责?”等物业相关案例,大家受益匪浅。

通过此次培训,物业骨干人员学习了更多的物业知识,今后遇到此类事件,大家能正确运用法律法规,与业主更好的解释与沟通,以期得到业主的理解。(爱涛物业薛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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