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中心小区垃圾如山 居民已欠物业费200万元

钱江晚报 2016-10-26 14:22

平安居小区内垃圾遍地,居民掩鼻而行。

如果不是亲眼目睹,钱报记者根本想不到,位于杭州市中心的平安居小区,会是这样一个居民口中“不平安”的地方:单元楼门口的垃圾堆成了一米多高,即使临近深秋,四周仍然苍蝇嗡嗡飞,弥漫着一股股恶臭,几乎所有的居民出入家门口都得掩鼻而过。

居民们说,这样的情况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小区是自己的家,谁忍受得了天天回家经过垃圾堆?社区、物业他们都找过了,但依旧没有人来管。于是居民们只能向12345市长公开热线反映。

为什么小区内的垃圾没有人清理?这样的情况有多长时间?今后该怎么办?昨天,钱江晚报记者来到小区内一探究竟。

现场:

垃圾堆一米多高

居民掩鼻而过

平安居小区位于中山北路屏风街旁,建于2006年,只有三幢居民楼,410多户居民。

昨天,钱报记者刚刚走进小区内,一股恶臭就扑鼻而来。在小区一号楼的单元门前,堆积成山的垃圾已经“包围”了部分绿化带和小区道路。这一片垃圾主要是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单元门口原本放置的七八个垃圾桶早已被塞满,满溢出来的垃圾至少有几十平方米的面积,最高的地方,已经堆积了一米多。垃圾堆上方飞舞着成片苍蝇,下方污水横流,有些垃圾已经开始腐烂,四周臭气熏天。居民们捂着鼻子快速通过。

“别看我们小区叫‘平安居’,但住着一点都不平安,现在大家都住在垃圾堆里,真当太恶心了。”住在平安居小区的余大姐说,小区里的这片垃圾至少已经堆积了一个多星期,而且每一幢居民楼前都有,他们多次向物业、社区反映,但都没有什么结果。“我只是听说,物业和环卫所有什么矛盾,但不管怎么说,这个锅不能让我们居民来背,让大家怎么住?”

除了平安居小区一号楼之外,钱报记者还发现,小区二号楼和三号楼的单元门门口,各有一大堆垃圾。有的地方垃圾已经堆积到了停车位中。

物业:

三分之二居民不按时交物业费

已欠下200多万

为什么小区内的垃圾长时间无人清理?小区物业管理的陈主任无奈地叹了口气,“这都是一个恶性循环的后果。”

陈主任说,平安居2006年交付,一共有410多户居民,但目前为止,有超过2/3的居民都没有按时交纳物业费。“我们一个月收上来的物业费一万元还不到,现在物业公司员工的工资都快发不出了,平常的运营很是艰难,基本上都要靠公司在其他小区服务所得的物管费补贴给我们这里,才能勉强支撑。”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居民不缴纳物业费?

陈主任翻开了账本。“一号楼和二号楼是商品房,三号楼是回迁房,一层21户,2006年刚交房的时候,大家都还是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但第二年开始,就有一部分居民以各种理由拒绝缴纳物业费,到了后来,以前交物业费的也纷纷选择拒交,我们没有运营收入,也没法提供更好的物业服务,现在居民们欠下的物业费总额已经有200多万元,有的居民甚至在10年内没有交过一分物业费。”陈主任说,物业公司已经欠下环卫所7万多元的垃圾清运费。

负责平安居小区垃圾清运的中北市容环境卫生所工作人员向钱报记者证实,小区物业已经整整3年没有缴纳垃圾清运费了。“说实话欠了那么长时间,我们早就要停止清理垃圾了,但考虑到居民的生活,和社区多次沟通,一直就那么拖着到了现在,可是我们也要上交垃圾清运费用的,这样一直拖着不行的,我们也没办法,只能在国庆节后给停了。”

物业工作人员说,现在这一情况已经恶性循环。“居民要不就说环境卫生不干净,要不就是说电瓶车停不进地下车库,大部分拒绝缴费,我们去年也动用过法律手段,向部分欠费居民发去律师函,但人家理都不理。”

社区:

已经协调多次

今天再好好谈一谈

钱报记者了解到,平安居小区物业与部分住户的矛盾由来已久。去年11月,钱报就报道过平安居小区因为部分业主长期不缴物业费,维修基金无法启用,导致部分电梯故障数月仍无法修理的情况。

杭州仓桥社区书记赵乃刚一直介入平安小区物管费事件的调解,他说,矛盾由来已久。平安居小区是2006年交付的,比较特别的是这里60%—70%的住户是回迁户,商品房只是少数。而老底子的居民缴纳物管费的概念并不强,加上一部分业主认为物管服务不到位从而拒绝缴纳物管费。收不到物管费,物管只能减少服务,减少服务业主更不满意,物管费更难收,走入了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

赵乃刚说,社区和街道已多次介入协调。“小区业委会也是今年上半年在社区的组织下刚刚成立起来的。物业公司告诉我们,因为收不上物管费,他们已经拖欠环卫部门3年的垃圾清运费,而环卫部门之前也是在我们的多方劝说之下,才继续帮助垃圾清运……”

赵乃刚说,矛盾爆发是迟早的事。今天,社区还会召集物管、业委会再好好谈一谈。

房管部门和律师:

对物业不满可不再聘用

不缴物管费是不行的

难道就真的要陷入恶性循环的怪圈,而没有解决的办法吗?

杭州住保房管局物业监管处的工作人员表示,既然平安居小区已经成立了自己的业委会,如果对物业不满意,完全可以通过召开业主大会表决的形式,重新选聘物业。如果物业费收不起来,物业公司无法维持正常经营,选择撤离小区,后期物业公司又未能及时选聘时,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进行应急管理。负责小区内基本保洁、保安等服务的正常运行,相关费用由业主承担。不过,街道政府对小区的应急管理是有期限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

如果小区依旧没有选聘好物业,业主也可以自行管理小区。不过,自行管理的前提是,经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人数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可以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由业主自行管理。同时应当将执行机构、管理方案、收费标准和管理期限等内容,提交业主大会会议表决。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陈士松律师说,从法律上来讲,平安居小区部分住户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之间通过签订合同,向业主提供管理服务,业主就有义务缴纳物业管理费,对于拒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业主,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先和业主或业主委员会进行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法院起诉业主,即使今后物业管理公司退出,也可以追偿物业管理费。”

“如果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提供应尽的管理服务,或者有服务瑕疵,可以先和物业管理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物业管理公司,并举证证明,减少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且到期之后不再聘用物业公司,但拒不缴纳物业管理费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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