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痴迷广场舞扰民 住户、物业、民警交涉均无效

枣庄晚报 2015-05-14 14:27

12日,家住市中区安侨东城国际小区的江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小区里有一支舞蹈队,每天在小区的17号、19号、11号与13号楼之间的交通要道上跳广场舞。几乎是风雨无阻,极大地影响了小区居民的休息。更可气的是,居民进行了多次交涉,跳广场舞的大妈们却始终不听劝,依然我行我素。

“每天清晨5点40左右,就定点定时在小区里开启低音炮,放着欢快又嘹亮的歌曲,一直到7点半左右。不光是清晨,每天晚上,该广场舞队也和清晨一样从7点半一直能跳到9点左右。无论白天晚上,每天三小时,比上班还有规律呢!”赵女士无奈地向记者说,“现在已经是5月12号了,离高考也就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了。孩子本身复习就很累,每天晚上都要学习到十一二点,早晨5点多钟就被广场舞的音乐声吵醒,看他睡不着心烦的样子,我们也很心疼。”

赵女士说,安侨东城国际小区的广场舞队每天定点定时跳舞已经有两个多月了。“两个月前,小区舞蹈队选择在小区里的交通要道上跳广场舞,小区里的居民们就非常不同意,几次交涉无果。后来居民自发找到物业,希望物业出面组织舞蹈队在小区里跳广场舞。可是物业与广场舞队协商的结果依然是不尽人意。几次协商后,物业甚至给舞蹈队寻觅了一处更大更宽敞的跳舞场地,可是舞蹈队依旧我行我素。”

12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安侨东城国际小区,在17号楼和19号楼附近随机采访了几位居民。居民沈女士是一位准妈妈,再过3个月,就要迎来宝贝的降生。广场舞的噪音,让沈女士最近的睡眠质量非常不好。“我家住5楼,装修的时候还是弄的双层玻璃,所有房间的窗户都关紧,依旧能清楚地听到楼下传来的广场舞的音乐声,声音清晰得犹如在耳畔回响。”沈女士激动地说,“我现在可能是孕期特别敏感,反正现在每天早晨5点45分,一听到她们音乐响起,我就一直哭,一直哭到她们7点20左右跳完舞。还有我们邻居,小孩那么小,每天被吵得睡不着觉。声音大的把小孩子都吓着了,发了好几天烧。邻居抱着孩子去投诉,物业也多次和舞蹈队领头协商。可是舞蹈队的人就是油盐不进,怎么说都不行。我家楼下的人主卧都不敢住了,被吵得厉害,只能空着主卧搬到次卧去住了。”

“第一天听到她们在这儿跳舞,附近就有居民不满,去找领舞协商。可是依然没有丝毫改变,无论是跳舞的地点还是跳舞的时间亦或是跳舞时低音炮所放出的音量。物业甚至开出免费给她们提供用电和场地的条件,她们也没有答应换地方。后来,我们无奈只有拨打110,警察来了也只是劝导、协调,说超过夜间分贝处罚,可是我手机测分贝的软件都达到70了,也没见谁来处罚。我们想把车都停在那地方来阻止她们跳舞,刚开始物业不同意,可是现在物业同意了。又怕她们划我们的车,真的是不知道如何是好了。”居民宋先生说。

随后,记者查阅了《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上面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日常说话的声音为40-60分贝),但宋先生提供的夜间8点的分贝手机截图显示分贝为62,超标的情况十分严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可见噪音扰民的情况已经直接归入了法律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如果“广场舞”制造的噪音对周边人的生活造成了侵犯,就是违法行为。受到噪音影响的居民有权利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采访的最后,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居民表示:“跳广场舞可以,但跳舞不能建立在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之上。居民有跳舞健身的权利,附近的居民更有享受安静环境的权利。现在她们的广场舞已经给附近居民造成困扰,也不断的有居民和物业甚至警察来协调劝导,她们就应该考虑他人感受,顾及公共影响,换到别的地方去跳舞,把声音调低一点,把时间安排得更合理一点。如果一味只顾着自己跳舞就近方便,自己开心,而不顾他人感受,恐怕就会激化邻里之间的矛盾,产生一些不良的后果。所以,还是希望她们能够自觉点儿,照顾下周围居民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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