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办喜事,这对小夫妻却来物业要求退费

Ao物业君 2018-10-07 21:28

我今天在办公室接待了一对小夫妻,看上去那女子怀有身孕,那个年轻男子手拿了一本小区《物业服务合约》,一进门就将那本《合约》朝我的办公桌上一摔,叫嚷着要给他退掉物业费。我忙站起身来,向他打招呼,问他什么情况。他说:“我是本小区业主,我家楼后面有一户人家办喜事,音响开的很大,我媳妇怀了孩子受不了!这都是因为你们物业管理不好,所以我要求你们给我退掉物业费。”他话刚说完我就笑了,看起来这对小夫妻像是遭受到邻居噪声侵害了,正在理直气壮地来物业维权。

按照国家《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的侵权分类,邻居家的噪声是侵害了他们的“健康权”。《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的行为人家里办喜事,按照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播放歌曲热闹一下的过程中肯定是产生了一些动感音乐噪音,时间不长,就上午的2-3个小时,此行为也没有什么过错,更谈不上侵权。但这对小夫妻的观念是怀孕期间需要静养,任何噪音都是侵害了他们的“健康权”。即便如此,他们应该找“侵权责任人”交涉,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小区安静。

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而是把心里的气一股脑撒到物业去了。他们认为:我们交了物业费,物业就应该包办一切,就应该确保小区的安静,一旦我们需要的安静被打破,我们就要找你们退物业费!至于那个打破安静的直接“侵权责任人”和我们没有多大关系。要追责,我们也要追物业公司的责任,因为我们给你们交费了。俨然物业在他们眼中是个万能的单位了。看起来,这对小夫妻真的需要搞清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究竟是用来做什么的了,找机会我再向他们普及这方面的知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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