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物业管理的“配角”和“寄生”说不

现代物业杂志 2016-02-17 17:13

物业管理目前的产业形态和未来的发展方向,是许多业内人士和经济学家都在积极探索的课题。愚以为,在这个行业跌跌绊绊的前行中,制约其发展和壮大的瓶颈是物业管理行业的“配角”地位和“寄生”业态。

物业管理的“配角”地位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房地产开发强势压制下的“配角”地位。一方面,房地产开发不能没有物业管理,而另一方面,房地产开发商却拒不承认物业管理的地位。他们一般都控制着物业管理企业(从属于开发商的物业管理企业,这一类的企业占了行业的90%)的人事、资金、管理模式。这一类企业往往都处于房地产企业的绝对控制之下,这一类物业管理企业要承载太多开发商的遗留问题,甚至沦为开发商的牺牲品。为了销售,开发商除了可以随意减免、赠送物业管理企业的生存之本——物业管理费,还在精神上进行打击鄙视——还美其名曰“管家”,满足人性最原始的奴役心理。在开发商的引导下,消费者往往忽略了物业管理其实是今后生活是否和谐的基本前提。对于购房的选择,开发商引导消费者考虑地段、户型、质量,而忽略了物业管理的重要性。而在交房后,消费者往往都是以弱势的面孔出现,将开发商遗留的问题都算在物业管理的帐上。有统计资料表明:2004年,中消协公布全国投诉率最高的前十名,物业管理行业赫然名列其中。而全国对物业管理的投诉只有1/3与物业管理有关;其他2/3集中在房屋的质量、前期建设、基础设施不配套等遗留问题上。消费者都是处于“弱势”的一方,这种惯性思维和媒体的推波助澜,使得业主拒交物业费,损害公众利益“情有可原”,往往演变成物业管理企业欺凌弱小了。而房地产开发属于资金密集型的产业,作为地方财政税收和GDP产值的主要来源和体现之一,其强势地位是明显的。物业管理行业的“配角”地位也就顺理成章了;二是物业管理企业自身的“配角”思想而形成的“配角”地位。物业管理属于一个劳动密集型的行业,技术含量较低,准入门槛较低,大部分企业没有“经营物业管理”的意识。思想上本身就以房地产开发的“配角”来进行物业管理活动,本身就“腰不直气不壮”。从这个角度来说,也间接地助长了房地产开发行业对物业管理行业的强势压制。

物业管理目前的业态另一个特征就两个字:“寄生”。由于历史原因,早期的物业管理企业都是房开企业为了配套而设立的二级企业。投资资本的关联和非独立运作,形成了物业管理行业目前的“寄生”业态。试想:一个连注册资金都来自于另外一个行业的产业,还有独立经营运作的权力么?一个没有规模,连管理项目都靠母公司提供的企业还能发展壮大么?“寄生”的另一方面是部分自主进入物业管理行业的企业和行业人员都普遍存在一个“投机”意识,选择经营和从事这个行业的企业和行业从业人员有相当一部分都有借助物业管理“捞”一把的心态,欺诈业主,甚至损害业主的利益也就成为部分企业和从业人员“正当”的行为了。他们严重损害了业主和物业管理行业的利益,破坏了物业管理在民众心中的形象。他们是物管行业的“寄生虫”!

物业管理行业的出路在何方?要对“配角”的地位说不!彻底从体制上、投资主体上改变与开发商的依附关系;自主经营运作,形成自我生存发展经营理念,告别“寄生”于房开的模式。可喜的是,目前行业内出现了物业管理企业与房开剥离的潮流。相信不久的将来,物业管理行业会越来越壮大,发展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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