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的决胜点是共享收益

现代物业杂志 2017-05-16 19:52

目前在各个城市相继兴起的“共享单车”得到了资本和舆论的热捧,同时各地报道中相继出现了许多公共区域被违规停放的单车大量堵塞,各处单车被毁损抛掷的报道,现场触目惊心,原因众口一词,纷纷谴责世风不古,人性堕落。除却道德因素,一项势大力沉、人多钱足的商业活动遭遇如此严重损失,且经营者大多表示为“意外”和“无辜”,然而对其中商业设计难道不应该进行深刻检讨吗?

商业的本质是必须进行需求的交换,现实中任何一种经营活动某种程度上都是供应者和需求者之间的共享经营,任何一种商业业态都是共享经济业态。当交易所需的信息被限制在非公共信息渠道仅由个别人共享,这是垄断经济或者集权经济;当交易信息虽然进入公共渠道但是共享的权利被指定给部分人所有,这是少数人的共享,或者叫计划经济;只有当信息完全公开且没有人被天生限制参与之时,这是市场经济或者叫做自由经济。市场经济以自由竞争为基础,经营者通过相对的竞争提高服务和品质,需求者通过经营者的竞争获得更好的服务。

我们今天所说的共享经济,是在自由经济的基础上,依靠互联网技术而获得的更高级的经营模式。

在传统商业时代,左右收益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的决定因素是信息。任何一种商业行为,最初都是由信息的稀有程度开始发动并由信息的准确程度而决胜——哪里有货有多少货,哪里缺货缺多少货。供需差异程度决定了价格,供需达成条件决定了成本。在互联网商业时代,比较之前所有时代的信息,最大的区别不是人无我有或人有我新,而是谁能将庞大繁杂的信息进行有效取舍和重组,从中提出并实现供给和需求的最佳配置。传统商业到现代商业的发展,归根结蒂是源自于信息技术的发展,尤其是现今人工智能技术所达到的高度,已经实现了对人脑至少在信息方面的超越和替代,使我们不再把智慧和时间投放在获得信息、储存信息、处理信息和利用信息方向。

我们之所以今天才能喊出“共享经济”,正是因为信息作为共享经济中的核心问题已经得到根本解决。共享经济中的三大元素即信息公开、资源合作和收益共享中,信息的重要性被技术和机器所取代。我们有了信息公开的托底,以往自由经济以信息致胜的时代已经过去,资源互换和收益共享就成了共享经济的胜出关键。

资源互换的目的是收益共享。现代城市和城市中的社区,其资源中最宝贵的当属土地,以及土地之上的建筑,如物、路、空间和场地。尤其是在各类社区中业主所属的区域共有范围,其中物权的专属性和排他性更是决定了对共享经济先天的排斥,以及参与了共享经济后必须分享收益的合法合理。

“共享单车”所代表的共享经济,实现的仅仅是信息的公开和分享,没有合理实现资源的合作,更没有合理实现收益的共享。骑乘者在出发的开始,能够预知自己的目的地,但是基本上不能预知目的地是否可以停放单车,甚至有些还不能预知沿途哪些道路允许或不被允许单车骑行。有些道路被经营者所鼓动的骑行偷偷利用,很多的场地特别是住宅小区、写字楼、产业园区等业主私权领地,其实是被经营者相当于野蛮地忽视了。机动车上路或停放会有效付费,源自于车辆本身的物权与驾驶员有必然的连带关系,所以交警和场地管理者可以依法依规通过收费进行惩戒、获得补偿。“共享单车”的成本优势正好是骑乘人无需与单车有物权关系,骑乘人也就无需对单车的行程和停放承担成本。如果经营者也假装这个成本不存在,那么这些成本就一定会转移到行车道、停车位的管理者,以及这些道路和场地必然要妨碍到的行人和场地合法使用人的身上了。

在商业社会的发展演进中,交易内容从实物交易到信息交易再到信用交易,交易媒介从实物交易过渡到货币交易再到数字交易,我们可以发现最初的致胜关键是自然资源的拥有程度,中期则是技术和资本,最后则是视乎一项交易活动是否能让所有的参与者全部受益,且让尽可能少的人受损——这就是我们今天特别强调的商业信用和社会信用。“共享单车”作为一项积极的商业计划,亦有鼓励骑行缓解城市拥挤和空气污染等诸多意义,但是直接的受益人不能只是投资人、经营者和骑乘人,要使这项计划持续推进并真正赢利,必须让道路和场地的所有者、管理者和其他使用人同时合理受益。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17年第5期/总38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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