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安全管理方案的策划

张梦琪 2015-06-01 01:28:35

大体上讲,对一个市场化运作的物业管理公司,其物业安全管理的运作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物业安全管理方案的内容

    根据上面的思路,物业安全管理的方案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安全管理的目标和内容

    安全管理的资源配备

    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

    安全管理的公共制度和规定

    安全管理的方式、工作流程、运作程序和管理规定

    安全管理的评价、考核和客户意见征询

    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

    安全管理费用的测算、核算和控制

    安全管理宣传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2. 物业安全管理工作流程

    物业安全管理工作流程,是物业安全管理的工作程序及要求,建立并确保其得到遵守和有效执行,并建立起这样的体系或机制,使工作流程的有效性和适用性不断得到验证并持续改进,可以使物业的安全管理达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对提高物业安全管理水平有很大的帮助。甚至可以说,目前几乎没有其它更有效的方法保证管理服务水平的稳定和提高,而单纯依靠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的办法,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因此,这项工作应引起管理者足够的重视,如果物业管理企业已经建立基于ISO9001管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障体系标准的管理体系或通过了认证,则这方面的工作已经进行。如果还没有,仍旧可以根据相关的管理思路和方法建立并运用这一管理方法。

下面列举了一个典型的高层住宅楼宇物业管理保安工作流程,供学习参考:

物业管理保安工作流程

  • 1.0 目的:制定本流程,旨在对安全保安服务的全过程实行严格控制,确保责任区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 2.0 范围:本物业安全保安系统作业。

  • 3.0 内容:

  1. 3.1 安全部

    3.1.1 在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全公司的安全保安工作进行督导。

    3.1.2 制定年度保安员培训计划,并对各管理处落实培训计划情况实施检查、指导、监督、考核。

    3.1.3 对各管理处的安全保安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考核。

  2. 3.2 管理处

    3.2.1 安全保安主管具体贯彻落实公司安全部制定的各项安全保安规章制度。

    3.2.2 具体组织实施本管理处的安全保安工作。

    3.2.3 处理安全保安服务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项。

  3. 3.3保安班

    3.3.1分为保安一、二、三班。每班通常分为四个组,即:大堂保安组、巡逻保安组、车库(场)保安组、车辆入口保安组。特殊情况下,可增(减)班、组设置。

    3.3.2 实行三班轮流,二十四小时全天候值班制:早班7时到15时;中班15时到23时;夜班23时到次日7时,特殊情况可自行调整。

    3.3.3 早、中、晚三班每十天依次轮换一次,即:每月1日、11日、21日为轮换日。特殊情况可自行调整。

  4. 3.4 大堂保安作业流程

    3.4.1 做好作业前准备工作。

    3.4.2 来人来访登记。

    3.4.2.1 对外来人员一律实行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后进出大厦的制度。

    3.4.2.2 认真填写《来访登记表》。

    3.4.2.3 按有关应急规程妥善处理不登记强行进入大厦等意外情况。

    3.4.3 开启电子门锁

    3.4.3.1 及时为本大厦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开启门锁。

    3.4.3.2 电子门锁由微机控制的应尽量让其使用磁卡开启门锁。

    3.4.3.3 当业主/物业使用人搬运物品出入大厦,或遇火情必须敞开电子门时,应严密监控出入人员。

    3.4.3.4 当发生刑事案件等必须封锁人员外出时,应对电子门采取封锁措施。

    3.4.3.5 严密监控大堂和电梯,保证大堂秩序井然,电梯运行正常。

  5. 3.5 车库(场)保安作业流程

    3.5.1 做好作业前准备工作。

    3.5.2 车辆进出库场,必须认真履行规定手续并做好记录(不设车辆入口岗的单位,车辆进出库时按车辆入口岗保安作业流程执行)。

    3.5.3 保管

    3.5.3.1 每班不定时的巡查车况,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及时处理。

    3.5.3.2 每班对车库(场)内防盗、防火设施检查一次。

    3.5.3.3 保持车库(场)的清洁卫生。

  6. 3.6 巡逻保安作业流程

    3.6.1 做好作业前准备工作。

    3.6.2 每班巡楼一至两次。

    3.6.3 巡查车库(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

  7. 3.7 车辆入口保安作业流程

    3.7.1 做好作业前准备工作。

    3.7.2 车辆进场

    3.7.2.1 凡进入责任区车场的车辆,都应进行认真检查、登记,并领取登记牌(出入卡)后,方可放入(公、检、法、军、警等执行公务的车辆除外)。禁止大型客、货车或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场。

    3.7.2.2 在《登记表》上按要求准确填写各栏目。

    3.7.3 车辆出场

    3.7.3.1 须对出场车辆的登记牌(出入卡)、行驶证和司机、车型等进行核对,营业性车场按规定收费,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公、检、法、军、警等执行公务的车辆除外)。

    3.7.3.2 在《登记表》上作好记录。

    3.7.3.3 无登记牌(出入卡)或运载物品的车辆出场,须按《车辆入口岗工作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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