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顾问项目的巡访制度

物业百晓生 2014-05-08 17:30:00

物业顾问项目的巡访制度

1.目的:

准确了解公司所顾问项目及顾问人员的情况,确保工作的持续改进市场业务工作的进一步的开展

2.职责:

2.1.项目部经理负责公司顾问项目的巡访工作

2.2.(**)经理负责所负责项目的巡访工作

3.定义:

3.1.顾问项目的巡访是指项目管理部经理和(**)经理对所负责的项目按阶段进行的对项目委托方,顾问现场和驻场人员的现场访问和电话访问

4.适用范围:

4.1项目管理部经理,(**)经理对项目工作的跟进和管理

5.内容:

5.1.项目管理部经理对公司的顾问项目的巡访,根据情况需要而定;

5.2.(**)经理应对每个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现场访问,并保证对每个项目三个月一次的电话访问;深圳市范围项目现场访问周期为一个月;

5.3.现场访问及电话访问对象为顾问委托方的相关负责人员,项目物业管理人员,顾问组现场人员 ;

5.4.访问的要点为项目人员的工作态度,实际工作与计划和汇报情况的区别,工作效果,当地物业管理市场信息,同行及我公司在当地的状况。

5.5.现场访问后形成《项目现场访问记录》

5.6.电话访问后形成《项目电话访问记录》

6.记录:

6.1.《项目现场访问记录》

6.2.《电话访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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