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暂时未入住 物业管理费是否应该按时交纳
物业之家
2017-01-16 10:14:45
一些业主因较长时间外出或购买房屋作投资但又没有租售出去而导致房屋空置,往往要求物业公司减免物业管理费,其理由是没有使用房屋,也没有享受到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各种服务,这种说法表面上看起来很有道理,其实不然。我们应该搞清楚以下几个问题。
物业管理费的性质和功用。
物业管理费又称公共服务费,是指物业公司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了公共部分卫生清洁、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维护公共秩序、绿化维护等具有共同性质的服务而应该收取的费用。物业管理费的性质具有综合性,不能逐项分割计算,不能象水、电、气费可以用多少交多少。物业管理费是用来支付公共性的绿化清洁、保安和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的费用,这些费用的支出不可能因个别业主的房屋暂时不使用而减少,也就是说,虽然个别业主的房屋空置,但物业公司对公共部分的工作量没有减少,原定的保安照常站岗、巡逻,绿化保洁人员依旧浇花、除草、清扫、清运。所以无论是什么原因没入住的房屋,业主都应该交纳物业管理费。再说,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必须履行的义务。
新房未入住物业管理费是否改交?
由此可见,即使业主没有入住,在入伙之后必须交纳物业管理费。只要是已建成的房产,不论是否已经出售,是否入住,均应由产权人(售前为开发商,售后为业主)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因为物业公司有许多物业服务已经提供,如保安、保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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