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工作奖罚细则
为稳定清洁服务质量,规范内部管理,提高保洁员工作素质,树立良好形象,特制订本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罚每次5元
1、在责任区域内卫生标准差,被业主投诉1次的,经负责区域物业助理认定的。
2、不按清洁量化标准操作,各相关部位积尘明显、卫生标准差,每月评核定为“差”达2项的。
3、仪表不整洁,不按规定穿工衣和佩带工作证。
4、未经上级批准而私自换岗换班。
5、不按工作要求做好当班记录,或在操作表格上乱写乱画,不签名确认。
6、当值期间与外来人员在岗或值班区闲聊。
7、在值班责任区的十米内有大堂门不关。
8、工作不到位,在50平方米以内出现2个烟头以上的(在两个小时内未清理的)
9、当班期间在楼梯通道、天台顶、休闲区或其它隐蔽部位偷闲现象的。
10、清洁工具随意丢放在绿化带上、楼梯底、水表排边、天台顶等公共区域,影响观容形象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次扣罚10元
1、在责任区域内卫生标准差,被业主投诉2次的,经负责区域物业助理认定的。
2、不按清洁量化标准操作,各相关部位积尘明显、卫生标准差,每月评核定为“差”达3项的。
3、顶撞上司,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度。
4、培训、例会等集体活动召开时有无故缺席1次的。
5、上岗时离岗、窜岗闲聊的。
6、业务指导不听从,不支持辅导工作的。
7、乱撕毁每日作业评定表行为的。
8、清洗楼梯及相关区域,涉及安全事宜不设置警示牌等防范措施的。
9、不在清洁大堂外挂“正在保洁中”告示牌,影响物业助理跟进检查的。
10、未经上级同意私带外来人员到公司工作区、样板房间参观或摄影。
11、值班区发现有破坏绿化卫生或其它设施行为置之不理。
12、不主动让业主乘坐电梯(针对大涌新世纪小高层和以后新项目)。
13、发现小区内公用照明、公用供水设备故障不及时上报。
14、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及部门工作正常开展,经核为实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次扣罚20元
1、在责任区域内卫生标准差,被业主投诉3次的,经负责区域物业助理认定的。
2、不按清洁量化标准操作,各相关部位积尘明显、卫生标准差,每月评核定为“差”达4项的。
3、不经管理处正常调度,擅自上门家政服务,牟取个人私利的。
4、在家政服务过程中,向业主索取额外小费,经查为实的。
5、值班时无故乱按业主门铃。
6、发现小区内有长流水、长明灯现象置之不理(特殊情况除外)。
7、上班时,非公事而私自到业主家作客或探访者。
8、对客人或同事言行不礼貌,遭到客人或同事投拆,经查为实者。
9、在清洁过程中乱倒乱泼酸碱度废水,损害绿化植物等行为的。
10、公共区域的垃圾桶内没有做到日产日清的。
11、负责相应的溪流水景,不按规定时间和比例投放硫酸铜的。
12、各水景不按时间规定吸污、清洗等水质处理,影响环境质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