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花园治安管理规定
Pm86.Com
2009-11-21 09:45:28
一、丽江花园小区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制度,固定岗、巡逻岗相结合,实施综合治安管理。
二、大件或贵重的物品搬出小区,须由业主或业主书面委托人到管理处办理放行手续才可放行。
三、小区内严禁一切非法或危险活动,不准在小区内进行卖淫、嫖娼、赌博、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打架、斗殴、滋扰、煽动闹事,违者将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进入小区。
五、严禁堵塞消防通道、楼梯、出口,不得在阳台堆放杂物。
六、严禁无故使用消防栓、消防带、消防用水。
七、严禁在小区内饲养狗及其它动物类宠物,要爱护公共环境卫生。
八、严禁在世走廊、通道、公园、河堤等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倒污物、垃圾,不得向楼下丢弃物品。
九、不准在小区内散发、张贴各种广告、传单等。
十、凡进入小区施工的单位、个人,必须有管理处核发的出入证才可出入小区,在小区过夜的要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来访客人必须经住户确认同意,并登记才可进入。
十一、业主/住户外出时要妥善收管好贵重物品,并锁好门窗,不要将大楼密码告知他人,进入大楼要注意尾随的陌生人,不给犯罪分分子可乘之机。
十二、严格执行《暂住人员管理规定》,自觉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手续。
十三、严格遵守小区有关公约,发杨主人翁精神,互相监督,发现可疑人员请知会附近岗位的保安员或致电各管理处,共同搞好小区的治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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