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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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1 09:50:52
1.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物业管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监控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以保证物业的安全。
2.消防保安中心实行专人轮班制度,值班员要严格履行其岗位职责。
3.维护消防主机联动系统和音响广播设备的安全运行,定期与有关部门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保养及维修,管理好全部设备、资料,及时调配补充消防及灭火器材。
4.消防保安中心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报告工程管理部或负责维护管理的专业部门,严禁擅自拆装、移动。
5.定期检查物业各个部位的防火安全情况及各种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发现隐患及时督促,并协助有关部门及客户进行整改。
6.认真处理每一次火警讯号,反应时间不得超过五秒,做到快速传报,准确记录,有警必查,查必有果。
7.必须备有《火灾疏散预案》和火警传报程序,以及消防监控保护部位示意图和相关部门及客户电话、寻呼机和手机号码。
8.在物业管理公司消防负责人的领导下,定期组织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进行消防演习,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9.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以免影响消防联络。
10.谢绝非值班人员进入消防保安中心,严禁非值班人员触动各种设备。
11.一旦发生火灾或各种突发事件,必须听从物业防火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服从命令,全力以赴,做好灭火抢险的救灾工作。
12.全体消防监控人员必须树立严谨的敬业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为本物业管理公司的消防工作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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