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维护警用器械使用管理规程

iwuye.com 2011-08-18 20:41:12

1.0 目的
保证器械功能完好,正常使用。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物业管理处对秩序维护队治安警用器械的管理。
3.0 职责
3.1 当值秩序维护员负责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器械。
3.2 公司保卫部负责器械的采购、发放、送检。
4.0 内容
4.1 对讲机使用管理
4.1.1 对讲机是队员执勤时的主要联络工具,属公司的公用财产,每个员工都
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对讲机的正常使用和妥善保管,防止损坏和丢失,安
护队的全部对讲机应由分管秩序维护器械人员建立《通讯器械台帐》。
4.1.2 对讲机只在执勤中使用,严禁用作他途,严禁个人携带外出或转借他人,
特殊情况须报主管领导批准方可。
4.1.3 对讲机严格按规定的频率正确使用,严禁私自乱拆、乱拧和乱调其他频
率,否则按违纪处理,若损坏视情节赔偿。
4.1.4 使用文明用语,严禁乱按按钮,乱讲与工作无关的事或脏话,在呼叫时,
必须双呼对方呼号,然后再报出自己的呼号,如:“01,01,02呼叫”
4.1.5 队员在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的交接验收工作,以免出现问题时相互推
诿责任,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加以处理。
4.1.6 对讲机充电器应统一保管,正确使用,否则按违纪处理。
4.2 警棍的使用管理
4.2.1 警棍是秩序维护人员执行公务时的专用工具和防卫武器。
4.2.2 所配警棍只供当班秩序维护员执勤时和秩序维护训练时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
不得配带和使用训练和执勤时严禁用警棍嬉戏打闹,严禁将警棍随意给
他人使用。
4.2.3 严禁将警棍借与他人,无特殊情况或未经管理处主任批准,严禁将警棍
带出公务区域范围之外。
4.2.4 警棍原则上用于秩序维护员执行公务时自卫,遇突发事件时可视情节慎用,
严禁使用警棍打击没有侵害到秩序维护员人身安全的人。
4.2.5 所有配带警棍的岗位必须随身携带警棍,不得随意搁放或托他人保管。
4.2.6 任何人员要爱护所配发的警用器械。如有丢失或非因公损坏要予以赔偿,
并追究相关责任。谁丢失、损坏谁赔偿,分不清具体责任时,由该岗位
人员共同赔偿。
4.2.7 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要做好交接验收工作,检查警棍性能,确保警棍
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4.2.8 对违反4.2.2至4.2.6条款者,除进行必要批评教育外,处以50元至300
元人民币的罚款。
5.0 记录
最新的《通迅器械台帐》由秩序维护主管保存。
6.0 附件
6.1 《通讯器械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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