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设施专项治理工作组成员守则

物业百晓生 2013-01-23 18:25:00

物业设施专项治理工作组成员守则

一、工作组成员按时参加工作组的会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须向组长请假。

二、工作组成员须认真完成工作组交付的分管工作。

三、工作组成员必须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上充分发表意见,会下不乱讲个人看法。一经会议表决就要自觉执行。

四、“物业设施专项治理工作组”在业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分为三个专项小组。每个小组设组长。小组负责具体工作,大组负责大事表决。

五、工作组成员不许私下接受任何礼品、礼金。工作组成员亲属要主动避嫌,不参与工程项目投标。做到办事公正、廉洁奉公。如有发现此类问题,将在全小区公示。

六、工作组定期向全体业主公示工作进展。公示工作组成员参会考勤情况、完成分工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接受广大业主监督。

z家园业主委员会

z家园物业设施专项治理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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