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百晓生 2013-08-04 17:00:00

某科技大厦室內装修管理约定

為使无锡**科技大廈(以下簡稱本大廈)建築安全設備功能完整,環境清潔與全體業戶權益及維護公共安全,以確保本大廈使用戶舒適而安全的工作環境,特制定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約定(以下簡稱本約定)。

裝修須知:

一、裝修流程

1、交房:

業戶在進戶前應與該大廈物業管理處聯繫入戶事宜,並出示相關證件。

2、裝修申請

◆業戶應於裝修前三日至管理處辦理填寫裝修工程申請表,並提供裝修圖紙(包括平面佈置及電路圖,並估算戶內用電使用實際負荷),以確定是否完全符合各項協議及繳納大廈管理費。

◆每戶支付裝修保證金每單間2000元。

◆裝修進場前點交作業(含送電、機電、空調等),明暗架天花、燈具、油漆。

3、裝修保險

◆ 无锡**科技大廈管理處(以下簡稱“管理處”)建議業戶所雇用的施工單位

購買足夠的保險,以有利保障人身及物業的安全。

4、辦理臨時出入證

◆施工單位須向管理處提供裝修人員的相關資料(姓名、身份證等),辦理施工人員的工作證,每人一張,每張押金人民幣20元,並配戴於胸前以供識別,如不慎遺失應向管理處報備,註銷其號碼,換發新證,並繳納工本費10元。無證者不得進入大廈--辦公樓、商場施工,管理人員將隨時檢查裝修人員持證情況。裝修結束須將出入證交還管理處,管理處憑證於十五天內退還押金。

5、裝修垃圾、廢料清運費及施工臨時用電費用

◆若業戶委託管理處為其清運裝修垃圾、廢料,則應交納每平方米 2元的清運費(建面),業戶也可自行清運裝修垃圾、廢料,如業戶因各種原因無法及時清運的由管理處指定環衛所清運。費用從裝修保證金中扣除。

6、許可證

◆辦理好上述的手續和交納相關費用及保證金後,管理處將簽發《裝修工程施工許可證》,許可證須貼於業戶物業大門上。在辦理《裝修工程施工許可證》之後業戶方可進行施工,若因業戶的原因而不能按計劃開工所造成的損失,責任自負,管理處概不負責。

7、完工驗收

◆於完工後二日內至本大廈管理處申請裝修工程完工驗收。

◆管理處會同工地負責人會驗公共設施、設備、建材廢棄物清運等並做成記錄,如有損壞情形,應即修復,並複驗。

◆裝修完成驗收合格後,連同驗收記錄,經大廈管理處確認,由原申請人攜帶申請書,印章至管理處辦理退裝修保證金。

二、裝修規則

1、裝修時間

◆每天07:00--19:00。如有加班需求應向管理處申請加班,最遲不得超過晚上十時,加班施工時不得製造噪音。

2、施工通道

◆進入本大廈裝修進貨進入時間為早上6:00-8:00,晚上19:00-22:00,其餘時間非經管理處同意不得進貨,裝修進貨僅能使用貨梯(即消防電梯)不得使用客梯。

◆運送裝物料貨車卸貨後應即駛離,不得藉故停留。施工材料應存放在施工範圍內,禁止任意堆置,妨礙瞻觀及通行,經管理人員糾正後仍未改正者,所堆置物料視同廢棄物,由管理處雇工搬離,所生費用由保證金支付,業戶不得異議。

3、人員管理

◆施工人員因工作之故攜帶物品出入,應接受管理人員之檢查與記錄,絕無異議。施工人員不得進入非承包工作區,不准在大廈內留宿。

◆裝修工具載入載出時應填寫申請表,一經發現有拿不屬於自己的器具或材料時,以竊盜移送派出所。

4、廢棄物清運

◆裝修單位每日所產生之垃圾、廢料應于當日自行雇工清運(或委託管理處有償清運),如自行清運者,未依規定于當日清運,將由管理處雇工清運,則其費用在保證金支付,業戶及裝修單位不得異議。

◆施工之沙石、磚塊、垃圾等應袋裝搬運,以免汙損公共區域。

5、建築結構、設施、設備

◆嚴禁改變大廈的現有結構(裝修時必須考慮大廈的結構地坪所能承受的淨負荷,承重計算必須由專業設計單位及人員進行)。不得改變大廈的外牆,外部色彩,不得在外牆上安裝任何設備,廣告或其他任何物件,亦不得堵塞任何門窗,不能擅自改變公共配電箱,錶針,閥門消防設備、空調設備等。

6、銘牌安裝

◆任何單位未經書面同意,嚴禁私自在大廈的任何公共部位設公司銘牌等。

7、保證金扣抵

◆裝修工程如有違反本辦法之規定,管理處得動用保證金處理(包括罰款,施工費用等),保證金不足支付時,管理處有權按實追加費用。業戶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補交,逾期管理處將暫停其施工。

8、裝修工程、修繕工程管理

◆裝修公司對該工地需有工地負責人,且于裝修前與本大廈管理處協調各項事項及規定,並清查各項公共設施做成記錄備查。

◆需提供工地負責人,聯絡人名單及聯絡電話。

9、室內裝修許可

◆有關本大廈安全之消防設備,非經消防主管機關辦理審查及施工查驗,不得變動、遮掩、阻隔或妨礙原有設施使用之裝修方式。

◆申請室內裝修圖應注明施工範圍、尺寸及材料應齊全。應由開業施工承包廠商及業戶署名、負責。

◆裝修材料應符合消防法、電工法規、及相關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

◆防火避難設施,防火區劃及主要構造,應符合規定,不得有變更或妨害之情形。

三、施工注意事項:

◆施工期間工地出入口應以透明塑膠布完全隔離,並鋪設踏墊,防止粉塵外泄造成污染。使用噴漆或有揮發性污染空氣施工應加設風扇以利通風。

◆施工時如需停水,停電、或其他配合事項應先與管理處協調始得為之。

◆施工應無涉及公共水,電,消防系統,防盜系統,若施工造成公共設備之損毀,均應照原材質即時修復。並依法追訴與理賠或從保證金中扣除。

◆使用電焊氣焊應向管理處提出動火申請,應放置滅火設備並注意防火安全。

◆裝修工程所屬工作人員之安全由裝修戶與承包商負責與本大廈無涉。

◆離開者負責檢查工地、關燈、關火、關水、關門。

◆施工如未能於申請期限如期完成應於三日內向管理處申請延期。

◆裝修工程不得將既設之機電設施拆除或封閉、加裝,並須開設維修孔,以利維護。

◆凡經申請核准使用管道管線,必須注名使用者名稱及顏色標示。

四、禁止事項:

◆施工人員在現場不得大聲播放音樂 、喧嘩、賭博、酗酒,

毆鬥等破壞公共安寧之行為,以及不得隨地吐痰,丟棄煙蒂等妨礙衛生之行為。

◆施工人員不得使用本大廈公共水電。

◆施工人員不得將含水泥沙污水倒入本大廈排水系統內。

◆承包商及其施工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在本大廈內留宿。

◆不得張貼廣告。

◆不得在裝修室內外易燃材料處吸煙,以免發生事故。

◆其他未經管理處同意的事項。

五、處罰規則:

◆施工時違反本辦法各項規定時每次處罰人民幣50-200元,如三次違反規定者禁止其人員入內施工,如有涉及公共危險或第三人權益時,並保留追訴權利。

◆施工時如有損及第三人及本大廈施工安全、設施、設備時裝修戶與承包商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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