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选聘物业公司工作程序

物业百晓生 2013-01-23 18:25:00

业委会选聘物业公司工作程序

E物业已公告全体业2012年4月1日终止物业服务合同,撤出E项目。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要在原物业撤出前一个月(3月1日前)完成新物业选聘工作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E选聘物业工作程序:

1、2012年1月7日召开业主代表大会, 会议商议的内容、大会决议已于1月14日《业主代表大会会议纪要》向全体业主公示。

2、尊重每户业主的权利和利益,业委会向全体业主进行选聘物业的问卷调查 。已于1月7日~11日完成。

3、成立物业选聘监督工作组。

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参加(自荐、推荐)组成物业选聘工作组,参与和监督物业选聘工作的全过程。本着公开、公正、程序依法、以大多数业主的利益为原则与参选物业公司洽谈。

4、根据业主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大多数业主的意见确定E物业服务标准1~2级,物业费价格1.2 ~1元与参选物业公司洽谈。

5、由参选物业公司向业主介绍物业公司情况。

6、召开业主座谈会征求对参选物业公司的意见。

7、召开业主代表、楼长大会对参选物业公司进行评价,排序。

8、与排序第一位物业公司洽谈物业服务合同。

9、向全体业主公示物业服务合同内容。

10、经全体业主对物业服务合同进行投票表决,确定被选物业公司,并向全体业主公示。

注:若表决不通过与该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再换排序第二位的物业公司,重复8、9、10的程序。直到全体业主投票表决确定被选物业公司。

11、经全体业委会成员签字后,召开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签订正式物业服务合同。

12、由物业选聘工作组向全体业主报告,监督物业选聘的全过程。

E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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