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厦租用车位合约
zz大厦
租用车位合约
出租方:
承租人:
地 址:
身份证:
电 话:
车牌号码:
租用车位:
出租方与承租方同意下列条款:
一、 出租方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起将该车位租给承租方,准许承租者在该车位内泊车。
二、 车位月租为人民币 ,以上期方式交付出租方,(例
如:九月车位租金应于八月底前交付)首次付款为 年
月 日。
三、 月租费用已包括该车位管理费。
四、 出租方保留权利分配另一车位与承租方使用而无需事先通知。
五、 承租方同意下列条款:
1.保持该车位干净及整洁;
2.除了停泊车辆(车牌号码: )之外,该车位不可作他用途。
3.不可永久式临时兴建任何结构在该车位;
4.不可转让或转移本合约利益;
5.本合约期满时,将整洁及干净空置车位交回出租方。
六、 如该单位月租逾期未付,本合约将被终止,出租方将合法地终止本合约而无需任何事先通知。
七、 若该车位月租逾期未付,本合约将被终止,承租方须将该车位空置并交回出租方。
八、 承租方必须遵守该车位所属停车场的管理规定。在签署本租约前,承租方完全明白该车位所属停车场的有关管理规定。
九、 如承租方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出租方将收回车位,在收回车位过程,所引起一切费用将由承租方负责。在收回该车位过程中,而引致车辆损坏(例如拖车)出租方将无需负上任何责任。
十、 承租方需预交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该车位按金。在租约期满后,而没有违反任何条款,出租方将按金免息交回承租方。
十一、本合约终止必须事先一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十二、如不幸发生车辆失窃,损坏或人员伤亡等,管理公司应写现场报告给公安交警支队以协助车主办理有关保险手续。
出租方: 承租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