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管被冻爆裂邻居遭殃 物业水务业主共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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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潮来临,有些居民家的水管被冻裂,甚至影响到了楼下的邻居。家住虹口区的一户业主,就因为家中水管爆裂,导致楼下邻居新装修的住房水漫金山,不能入住。但在赔偿问题上,物业、楼上居民和水务公司都不能达成一致,为此,受害者将这三方都告上了法庭。日前,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楼上水管爆裂 楼下住户遭殃
正值严冬夜半,万籁寂静。家住虹口区某小区306室的赵太太却辗转不得入眠,耳边不断听到“嘀嗒嘀嗒”的声音……赵太太原以为是下雨了,但水滴声又太过于清晰,赵太太不堪其扰,打开灯一看,不由一惊!原来是自家的屋顶在漏水,房间的墙面也在不断渗出水来,卧室里面都是水渍,“汪洋一片”。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赵太太连忙唤醒自己的先生,并赶紧联系通知楼上的住户。等楼上住户赶到后,大伙急忙用大力钳关上了阀门,不断漏出的自来水这才停下。一番忙活之后才发现是寒潮气温太低,楼上406房屋内位于分户计量表前的自来水进水管接管爆裂,水管喷出的自来水导致楼下306室赵先生家的卧室和客厅漏水,这才出现了“水漫卧室”的情况。
赵先生一家望着整屋的狼藉,心情都有些低落:“唉,刚装修好的房子,这……这可怎么办呀……”赵太太看着一屋子的水迹和被破坏的地板和吊顶,不由得叹气。窗外寒风瑟瑟,冻人入骨,屋内赵先生一家的心也暖不起来。
第二天一早,赵先生一家急忙和物业公司以及自来水公司联系协商。原来的306房屋已经没有办法居住,而且大量屋内物品都受到了损坏,赵先生一家可谓是“横空祸降”,无辜至极。事情已经发生,只能尽量进行弥补,但物业公司、水务公司与楼上406室之间却在赔偿责任上争断不休,久久难达成一致意见。于是,赵先生不得不诉至法院,要求三方赔偿共计1.9万元。
三方各执一词 都应承担责任
在诉讼过程中,物业公司提出,水管发生爆裂的部位在表前,根据相关规定,不在物业管理范围内。楼上住户没有及时赶到,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水务公司则提出,根据上海市关于水改的相关文件,经过供水改造的表前部分由水务公司管理。但发生事故的小区是老房子,未经过二次供水改造,水务公司只负责安装水表,水管产权仍归全体业主所有,应由物业公司管理。且楼上住户没有及时打开房门,阻碍了维修工作,应承担一定责任。
楼上406住户为自己辩解称,406室房屋平常没有人居住,住户离家时已经将阀门关闭,且事发后也尽早赶到,并在途中通知了自来水公司,本身并不存在问题,不需要承担责任。
法院经过调查认为,水管在寒潮期间冻裂、漏水,并无证据证明水务公司、物业公司在事发前对涉案水管进行了定期检修与保养,也无证据证明二者对涉案水管采取过专门的防寒防冻措施,怠于履行管理义务导致漏水损害,二者应承担连带责任。
水务公司对供水措施、运输管网具有专业能力,承担主要责任,应当赔偿9000元。物业公司由于专业能力的限制,根据其服务合同范围承担次要责任,酌情赔偿约3000元。406室的居民没有及时发现异常情况,也没有做好防寒措施,分担少量责任,赔偿约2000元。
法官也提醒,严冬寒潮来临之际是水管爆裂漏水而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多发时期,水务公司和物业公司应加强对水管等基础设施的定期检修和保养。同时,居民对于房屋内和楼道内的水电煤等管道设施,多留心注意,发现问题相互提醒,及时报修,减少损害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