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捉迷藏坠楼摔伤监护人与物业均担责
都市女报
2015-04-16 10:47:25
小明今年9岁,一天晚饭后,奶奶带着他到小区门口同其他小朋友玩,一群小朋友在楼道里玩起捉迷藏。小区保安看到后叫小朋友们不要乱跑,要注意安全。走到五楼,小明看到水管通道门未锁上,便想藏在里面。推开门后一脚踏空从五楼摔下,被电线挂住腹部,摔到三楼,致使腹部严重受伤。随后,小区保安人员拨打120,将小明送往医院救治,花费5万元。小明父母找到该小区物业公司赔偿损失,物业公司认为他们已经尽到提醒义务,拒绝赔偿。
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律师分析:物业公司在管理该小区物业期间,因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水管通道口门锁被损坏而未及时修复并锁好,致使小明在玩耍过程中,不慎从五楼摔到三楼而受伤,对此应承担赔偿责任。小明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亦未尽到监护义务,对此亦应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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